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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梦境成真 (1/2)

“啊”的一声,阿芳从床上坐了起来,满头大汗,暗道:“还好,原来只是一场梦。”

她起了床,来到客厅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几口。转身时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吴子恒,正满面忧虑。

吴子恒见阿芳脸上挂着余悸,道:“傻丫头,是不是也做噩梦了?”

阿芳点了点头,吴子恒怜爱地又看了看阿芳,道:“你要是信得过恒叔,跟我说说,你有什么心事吗?”

这些日子,阿芳就窝在这件屋子里,除了出去买菜和生活用品,几乎与外界隔绝,对于小敏现在的处境一无所知,担心小敏出意外。她很自责,但是米仔就像鬼魅一样,他的话阿芳从不敢反驳。

听吴子恒这么说,阿芳的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道:“恒叔,我,我被一个混混威胁,骗了一个好姐妹,我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出事啊。我也担心那个混混还不肯放过我,又要打我骂我,强迫我给他做犯法的事。”

吴子恒听了阿芳的只言片语,打包票道:“阿芳,你放心,有恒叔在,那个混混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他再敢来欺负你的话,恒叔就打断他的腿。”但没有追问阿芳“姐妹”的事。

经过吴子恒的安慰,阿芳的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反问道:“恒叔,我见您的情绪也不是太好,您怎么了?”

吴子恒叹了一下气,道:“恒叔也做了个噩梦,梦见我儿子横死街头,梦见我女儿掉进了大海,他们都死于非命。”

吴子恒当然指的是吴华东和小敏,儿子捞偏门;女儿很任性,但又没有社会经验,不会躲避陷阱。他在白日担心就变成了夜间的梦境。

就在二人回房准备继续睡觉时,狠命的砸门声真的响了起来。

吴子恒一怔,心想这么晚是谁啊,阿芳的心早就被这敲门声震到了嗓子眼,平时米仔就这样敲自己的门。

她吓得差点瘫坐在地,幸好吴子恒扶了一把,阿芳稍微镇定,连忙将吴子恒拉进了他的卧室,惊恐道:“恒叔,无论如何你都不要出来,那个混混,那个混混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说罢,“咣”的一声关了吴子恒卧室的门,接着又壮着胆子走到房门位置。打开房门,果然站在门外的是米仔,只不过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趾高气昂,如丧家之犬一样,六神无主。

米仔一进门就拽住阿芳头发,压低声音,紧张道:“三八,有没有钱,我要钱,快把钱都给我。”边说边回头看门的位置,好像担心被人盯梢一样。

阿芳吃痛,但有不敢大声喊叫,害怕惊到吴子恒,弄不好米仔也会对吴子恒不利。

阿芳为了吴子恒的安全,反倒镇定了大半,道:“我有钱,我们出去说,我给你钱。”

米仔点了点头,刚要把阿芳往门外拖,又怕吴华东在其不经意的地方布眼线。

于是又连忙道:“不不,不行,你就,就在这里给我,过一会儿我就出去,就出去。”

阿芳见今日的米仔真的跟以往不一样,仿佛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他的眼里也充斥着巨大的恐惧。

就在这时,吴子恒从卧室走了出来,左手一把死死地抓住了米仔的胳膊,怒道:“喂,年轻人,你是谁,为什么欺负我女儿?”

米仔被吓了一跳,但见对方是一个老人,道:“老家伙,别多管闲事。”瞬间出拳打向吴子恒面门。

吴子恒根本没有躲闪,右手出其不意握住米仔袭来的拳头,接着又是向外一拧,米仔杀猪般的惨叫声响了起来。

吴子恒没有松手,继续拧了起来。

米仔道:“老伯,放手啊,快要断了,好痛啊!”

吴子恒冷笑道:“放手可以,但你要保证以后不再来骚扰我的女儿!”

米仔闭着眼睛,五官扭曲,连忙点头:“我知道了,以后不再来了,我保证。”

吴子恒松开手,一脚将米仔踹倒在地,米仔起身,打开门迅速跑开。

阿芳被惊得说不出话来,瞪着大眼睛看着吴子恒。

吴子恒笑道:“怎么样,臭丫头,没想到我的身手还可以吧。”

阿芳还是没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道:“恒叔,刚才真的是您打的那个混混吗?”

吴子恒被阿芳的表情逗笑,道:“不是我还是谁,恒叔是不是没有骗你,有我在,那个混混不能把你怎么样的。还有,阿芳,不介意恒叔把你当女儿吧。”

刑法总则讲述部分:

不作为的义务来源——谈谈“形式四份说”的优劣

“形式四分说”使作为义务来源清晰明了,即根据法律、业务、合同、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但有时又会过于简单、过于形式,依此得出来的结论未必经得起检验。如,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等举报。来看这样一个事儿,在大市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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