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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米仔的阴谋 (1/2)

米仔闻听手机是小敏的,就想看看自己“梦中情人”手机里的内容,原来从小敏在这里工作的第一天,米仔就疯狂追求小敏,每次被小敏拒绝。

昨天是小敏的生日,米仔明知小敏已经和自己惹不起的猛虎帮成员阿乐确立了关系,还是买来鲜花和蛋糕“骚扰”小敏,小敏当众拒绝他后,他感觉很没有面子,就打了小敏耳光。

米仔拿着小敏的手机,在密码栏输入了昨天的日期,也就是小敏的生日,屏幕开启,心想“吴敏这三八果然用她的生日作为手机密码”。

米仔打开手机里的图片文件夹,要看有没有自己意淫的内容,没想到,看到的第一张图片就那么血淋淋,正是丧坤杀汉爷的图片。

米仔愣住,心想:“举枪的这个人肯定是丧坤,芭比哥有一次和丧坤吃饭时带着我,我记得他,那么被杀的是谁呢?”。

他继续想:“吴敏的手机里怎么会有丧坤杀人的图片,吴敏是警察的卧底,这怎么可能。”

米仔揉了一下眼睛,突然想到这部手机不是吴敏的,而是阿乐的,肯定是吴敏拿错了手机。阿乐要出卖自己的老大丧坤,所以才偷偷拍了这张照片。

想到这里,又翻看了手机通讯记录,坤哥、阿超、敏儿等名字先后映入米仔眼帘,果然是阿乐的手机。

米仔露出阴险至极的表情,心想“哼,乐哥,我看你还怎么乐得出来,我把图片给丧坤,不但可以除掉你这个情敌,没准还能搭上丧坤这条大船,要比跟芭比混强上很多。”

米仔又对阿芳说道:“喂,三八,我回去替你跟芭比哥说说情,宽限你几天,但需要你帮我个忙。

阿芳道:“什么忙啊,犯法的事我可不做的。”阿芳知道米仔让他帮忙准没好事。

米仔道:“不是犯法的事啊,把吴敏给给我骗到前面河边的空地,我有事要跟她说啊。记住了啊,不要提到我,随便找个理由。”

阿芳想米仔肯定要对小敏不利,于是果断拒绝道:“不行,米仔哥,你还是找别人吧,我不去啊。”

米仔闻听,右抓住阿芳的手腕,道:“那好,跟我去见芭比哥,看他会怎么对你,走啊,走啊。”边说边向外拽阿芳。

阿芳蹲下,边挣脱边道:“米仔哥,你不要逼我,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害小敏的,你放开我。”说着,就向米仔的胳膊咬去。

米仔一脚将阿芳踹倒在地,接着又是拳打脚踢,阿芳的嘴角渗出了血,求饶道:“米仔哥,别打了,我去,我去找小敏。”

米仔停住了手,威胁道:“三八,我给你十分钟,如果十分钟之内我没看见吴敏从这里出去,那我就只好带你去见芭比哥。”

阿芳再也没有胆量反驳米仔,从他手中接过阿乐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号码“喂,小敏,我是阿芳,我现在在KTV的门口,你拿了我的手机,你的手机我这里,我想把手机换回来,你能出来一下吗?”

米仔满意地看了看阿芳,他们从更衣室一起走到门前,米仔道指了指河边的空地,道:“三八,记住了,是那里啊。”

米仔和阿芳是邻居,他们一起长大,不过从阿芳记事的时候,米仔就每天都欺负她,她对米仔生出深深的恐惧,对他从来都是逆来顺受。

米仔将他带的人打发走,也驾驶面包车离开。

小敏走到KTV的门口,看见阿芳脸上的伤,关切道:“芳姐,怎么弄得啊?”

阿芳身体本能向后倾斜一下,支支吾吾道:“我没事,小敏,刚才我看见阿乐被一伙人追砍,向着那个方向跑过去了。”说罢,手指向那片空地。

小敏闻言,平时性格大大咧咧的她加上对爱人的担心,顾不得细心甄别阿芳这假得不能再假的谎言,急忙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过去,却忘了报警。

小敏跑到河边,目光就焦急地向四方搜寻着阿乐的身影,没有看到阿乐,却看见一辆面包车急促向她驶来,车停下后,下来一个蒙面的男子,将小敏抓上了车。车上,米仔将小敏迷打晕,接着用绳子把小敏束缚起来。

之后,米仔又飞快地把车开到了丧坤经营夜总会门前,并拨通了丧坤手下亮马的电话,他和亮马臭味相投,都会投机钻营,而且做事不择手段。

电话接通,米仔道:“喂,亮马哥,你是不是和坤哥在一起啊?能不能让我见见坤哥?我有好东西给他,坤哥一定会喜欢的。”

刑法总则讲述部分:

继续说危害行为的特征。

特征之二为有体性,之前提到过行为的表现形式,即身体的动与静,只有身体的动或静才能与周遭的事物产生联系,破坏客观事物机体的有序状态。

比如,我想以非法手段让张三的十万块钱变成我的,我得靠近张三偷他包,或者是打他闷棍抢走钱,或者是骗他说有个很好的项目咱们一起投资。偷、抢、骗没有一个能离得开我的肢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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