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喜欢一个姑娘,攒好几天的勇气都不敢讲出来,但这人,你瞧瞧,无人不知他喜欢阿戚。”
程云洛点点头,道“看好了,若往前靠近军营半步,就抓起来。毕竟这里以前是西秦。嘻皮笑脸,真是讨厌。”
雷晓雷不以为意:“你以为你不讨厌吗?杵那里跟杆枪似的,看见谁都想要他的命啊?”
程云洛转身走了。
刘校尉恨铁不成钢:“你,你太大胆了,敢对程将军出言不逊,等着被收拾吧你。”
“咋啦?长得好看就了不起啊?”
“你,你,你给我等着。”刘校尉顿足去追程洛云,“哎,程将军,您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您不生气吗?”
三天后,晓晴过来了:“雷晓雷,我缺一味草药,你能帮我去镇上买些回来吗?风华镇上就有很多。是治我自己的病,我不好麻烦别人。”
自从来到军营,她确实看了许多医书,哪怕解不了自己的毒,将来也能开个小医馆谋生。
雷晓雷屁颠屁颠地去了:“麻烦别人干吗?交给我去做就好了呀。”
约摸他走出十多公里,晓晴赶紧画起符来。接下来的剧情,对她很不友好,她想跳过去。
符依旧画不成。是他走得不够远?还是入普庵浮世的,根本就不是他?
静澜山落了初冬第一场雪时,长公主到了军营。
她明艳俏丽、容色无双,像一道光,照亮了静澜山。轻裘玉带、珠翠环绕,金堆玉砌中长大的金枝玉叶。她来犒劳三军,继而三军都知道她看上了叶将军。
她和雷晓雷,在这方面倒是惊人的相似。喜欢一个人,便搞得天下皆知。
据说她七岁时,被摄政王的儿子推进太液池,差点淹死,是路过的小叶救了她,从此情根深种,发誓非他不嫁。
于是,晓晴在帐外,听到了叶渊拒绝长公主的话:“臣十七岁时,遇到一女子,风华无双,令臣一见倾心。”
“是谁?”
“......”
“不愿说?”长公主笑了,“无妨,我倒要看看哪家王侯将相的女儿,能比得过大楚的长公主。走,教我去骑马。”
她掀帘而出,撞见了晓晴,又羞又恼:“什么东西?没规没矩,躲在这里偷听我和将军谈话。”
她手里拿着鞭子,一下就抽在了晓晴的身上。不待晓晴反应过来,翻身上马,狂奔而去。
真气笑了。上一世是进帐倒水被她找茬抽了一鞭子,而今没进帐也能被她抽一鞭子。果真,长公主想抽人,随时随地都能找到理由。
雷晓雷拉了一车草药,被林校尉带进营地,正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长公主策马奔来。
“闪开。”晓晴大声提醒他。
上一世,他险些被马踩死,长公主跌下来也扭伤了脚。
雷晓雷依旧不动,马蹄从他身上凌空踏过,就在那一瞬间,晓晴看见他拽住缰绳往下一顿。他顺势翻滚到一侧,无事发生。但长公主跌下马来,把脚却扭伤了。
他真是个记仇的人,才这么一瞬,就为晓晴报仇了。
但他捧着腿,躺在地上哀嚎,装作受伤很重的样子。
叶渊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乱成一锅粥的禁卫军。
“将军在想什么?”
他转过头,望着晓晴臂上的伤痕,微微侧过身,低声道:“我在想,若百姓安居乐业,这天下姓什么,倒也没那么重要。”
这属于大逆不道了。先帝临终时,将朝政托付于摄政王,如今新帝年满十六,理应还朝,长公主来静澜山也是要拉拢叶渊。
她默了半晌。他明明可以敷衍一句,却偏偏答了这惊天之语。如今想来,自相识到离别,他从未骗过她。一句话都不曾骗过她。
她想,幸亏我不是来杀你的,否则你必死于我剑下。
雷晓雷因送药受伤,暂时在营中养伤。
晓晴去看他时,却见他和刘校尉坐在地上,四眼放光。金堆玉绕,全是长公主的赏赐。长公主以为他不顾性命安危,为她挡住了受惊的马。
他见晓晴进来,立马弱小了十岁:“阿七,你快来看看,我的腿好像被马踩断了,疼得厉害。”
还跟她装呢?“你不要命了吗?万一她出什么意外,你要被诛九族的。”
雷晓雷望着她,笑道:“我哪有什么九族?你就是我的九族了。欺负你,我管她天王老子,必须讨回来。”
“一鞭而已,不疼。”
雷晓雷使了个眼色,刘校尉抱了一堆金器,乐滋滋的跑走了。
晓晴帮他上药,忽然瞧见他额头上的伤:“你这里怎么了?”
“上次炸山时,被石子崩的。都好了。”
“好险,差一点这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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