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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天才 (1/2)

“原来如此!”在墙壁变化的时候,艾克斯从缝隙中发现广阔的空间,道:“原来迷宫是障眼法,是跟着我一起移动的,所以不管我走了多远都没用,因为周围的墙壁在跟着我一起走。我永远处于迷宫的中心,我走,迷宫也走,难怪走不出去。其实迷宫的范围不大,刚才我差点就要走出迷宫了,所以迷宫才会紧急修补。”

艾克斯笑了,这迷宫太阴险了,一个跟着人移动的迷宫,自然永远走不出去。但修建者也没想到会有人直接使用蛮力破坏迷宫墙壁,直接走直线。

“想要困住我?”艾克斯也不装了,直接将魔力注入肌肉,身体猛涨三十厘米,这就是他的战斗模式。

平时他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巫师,但当他用情绪激发全力的时候,身材就会变化,身体的素质至少提升三倍。

“去!”三倍力量的一拳,一拳穿三墙。

“再去!”这次艾克斯破坏迷宫的速度快于修复迷宫的速度,直接走出了迷宫。

但还没有结束,那些死去的骷髅全部变成骷髅士兵继续抵挡。

初略一数,至少有一百多骷髅,来自于各个时代,有的打扮是海盗,有的打扮是士兵,也有的打扮就是普通人……

他们都是怀表的主人,被怀表困在里面,不但人死了,尸骨还要变成空间的守卫。

“我倒要看看这地方到底有什么宝物需要如此保护。”艾克斯大吼一声,道:“看我的近战魔法。”魔力驱动身体变得更快、更高、更强……

骷髅士兵根本不是一拳的对手,纷纷被打碎,艾克斯如入无人之境。

在外面,艾克斯需要隐藏自己,需要扮猪吃老虎。但在神秘空间内,不需要隐藏,可以全力以赴。

骷髅纷纷破碎,根本无法阻挡。

终于艾克斯来到了空间的核心,这里有一瓶记忆和一个冥想盆。

艾克斯确定周围安全,背后的骷髅虽然恢复如初,但都停在原地,没有继续战斗的意愿。于是他拿起记忆,用魔杖抽丝剥茧地将银白色的记忆丝线导入冥想盆中,把脸沉入这宛如水银一般的液体中,阅读记忆的内容。

就好像是身临其境体验了一场舞台表演。

表演者正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一个热衷于生命起源的科学家,同时也是一个巫师。他生活在十九世纪初,那个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当时人类发现了电,发明了发电机,作为巫师的弗兰肯斯坦相信电和生命有着密切的联系。

于是他盗窃尸体,用尸块组成了巨大的傀儡,并且通入闪电制造了一个怪物。

怪物拥有智商,说自己太寂寞了,需要伴侣,希望弗兰肯斯坦能再造一个女怪物。

一开始弗兰肯斯坦是同意的,但后来他担心怪物和女怪物繁衍,会对人类造成危险。于是他破坏了女怪物,并且想要杀死怪物。

但怪物没死,反而逃脱。并且在弗兰肯斯坦结婚的时候,在他们的新房内杀死了新娘。为了复仇,弗兰肯斯坦追杀怪物去了北极,最后死在了那里。

怀表也是弗兰肯斯坦的东西,他把自己的最关键的研究留在怀表中。本来他希望这些研究资料和自己一起离开世界,但他最终还是放不下。

在记忆中,弗兰肯斯坦最后独白:“不管是谁看到我的记忆,就是离开了迷宫,打败了骷髅守卫,有着惊人的智慧和足够的实力,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我希望你能将我这份记忆流传下去。生命和电力精密相连,科技和魔法也并不应该隔离,我希望你能好好利用这份资料,同时吸取我的教训,不要重蹈我的悲剧。”

艾克斯表示这是什么工业革命的巫师?这不是科幻小说的主角么?感情主角也不只是有科学,还有魔法。

“魔力和电力,还能创造生命?果然在探索魔法的道路上,巫师也是各显神通。”艾克斯接受了这份记忆,也接受了弗兰克斯坦的研究成果。

也知道巫师对弗兰克斯坦的研究是很排斥,认为这是危险的尝试,比黑魔法还要危险。

“原来如此,巫师的身体里除了魔力还有电力,两者融合形成了生命,弗兰克斯坦依靠魔力和电力创造了怪物这种新的种族。说起来罗恩的父亲也对汽车进行改造,结果汽车有了飞行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智能。汽车里有电瓶和电路,或许就是电力和魔力的组合才让汽车获得了生命。”

“看来有了新的研究,出去之后慢慢研究,现在先离开。”接受了记忆之后,艾克斯已经知道如何离开空间。

“冥想盆就是出口,念‘芝麻开门’,就可以通过冥想盆离开。”艾克斯不再犹豫,说道:“芝麻开门。”

咻,他回到了现实。

“我说过他是天才。”伏地魔见艾克斯回归,忍不住得意起来,因为他没有看错人。

博金博克的老板惊讶地说道:“怎么可能?根本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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