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昭只笑不语,手上动作不停,不断翻炒,直到汤汁变得粘稠挂在菜上,便全部装入陶盆之中。
洗净锅之后,周昭顶着小姑父的死亡目光油再挖出一块猪油,放入锅中,倒入鸡蛋和野葱一起混炒,这两样东西都不用炒得太久,野葱的混着蛋香便飘了出来,装盘时,嫩黄的鸡蛋点缀着绿色的葱段,格外诱人。
周昭将两样菜端到院子中的大树下,周淇早就乘好饭了,厨房收拾不用她管。
周淇在院中闻到厨房飘来的香味,虽然手中拿着书,但是心思早就跑到四万八千里去了。
大姐做什么呢,这么香?
等到周昭将菜端上来,周淇连忙迎上去帮着端菜。
“什锦煲和野葱炒蛋好咯。”周昭笑着说。
因为其他几人早就吃过饭,所以这两种美味只能由周昭和周淇享用。
周淇先是朝什锦煲动手,夹了一块山菇,放入口中,调料的味道恰恰好,也不损山菇的鲜味,又夹了一块笋段,干笋比起鲜笋来多了些嚼劲,但少了鲜味,可有了山菇的鲜加持,反而弥补了这一点,还有着独特的口感。
另一个她不爱吃,但还是夹了一筷子,随即眼前一亮,云耳本身味道很淡,但极易吸汤,被浓郁鲜香的汤汁浸透,吸收了这一锅的精华,配上同样吸汁的米饭,味道极其美味。
原本她以为上次可能自己有亲人加分,所以才觉得大姐的手艺比福满楼的厨子还要好,但是今天再看,确实是大姐的手艺更好。
周淇尝完什锦煲,早已心满意足,再将视线转向卖相十分好的野葱炒蛋,这道菜她吃过很多次,但是要么鸡蛋焦要么野葱被煎糊了,就算是大姑父,也做不到这样的卖相。
周昭尝了一口,鸡蛋极嫩,野葱的葱香被激发到最大,除掉了鸡蛋中的淡淡腥味,还没有糊味,绝对是她心中的野葱炒蛋第一名。
这一桌,嫩的极嫩,鲜的极鲜,浓的极好,色香味全占了。
“大姐,你做饭真好吃。”周淇感叹道,她向来信奉食不言寝不语,但是今天破例了一回。
周昭将头埋在饭碗中,头也不抬道:“你喜欢就好。”
她也觉得自己做的饭太好吃了。
“你看周昭怎么吃的那么粗俗,头都快埋到碗里去了,有那么好吃吗,我觉得她手艺也就还行,比以前将军府的厨子手艺差多了。”
魏冼序靠在门口,看向对着他吃饭的人,有些愤愤道。
谢思远不语,默默地用抹布将灶台上的脏污擦净,但是鼻尖还未散去的香味勾起了腹中的馋虫。
他在家中时,吃饭也只会吃七分饱,来这里后,饭菜味道不好,吃的就更少了,唯一吃饱的两次,便是周昭下厨的两次。
而且还是吃的米饭,他和魏冼序是燕京人,自小都是吃米饭,闻到蒸好米饭的香甜味道,口中便不自觉生津,这就是属于记忆中的味道。
而且魏冼序这样酸的也是因为想吃却吃不到的原因。
周昭吃了四大碗饭,正准备再添一碗时,看到小姑和小姑父装作不在意但是频频投过来的目光,便放下碗筷。
“姑,我吃饱了,还剩下不少,你们要不要吃点。”
周木知道自己嘴馋被侄女抓包了,尴尬地轻咳道:“放起来吧,明天你们热热再吃。”
“现在天热,说不定放一个晚上就坏了,可别浪费了,而且热过的也不如现在好吃。”
既然侄女都这样说了,周木让夫郎去灶房拿两副碗筷来。
周淇也差不多吃完了,她也吃了两大碗,感觉肚子微微有些撑,便放下碗筷,想要站起来走走,消消食。
周木坐下,作为一个大人,她为自己嘴馋感到有些羞耻,明明是吃饱了,为什么闻到香味便感觉到饿了呢?
待夹了一块山菇吃掉后,周木便有了答案,这实在是太好吃了。
李氏也连连惊叹:“阿昭,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县中开个食铺了,说不定比福满楼生意还好呢。”
魏冼序见到周昭离开的背影,一跺脚,朝房间内跑去。
周昭真是个大傻子。
周昭吃饭完一身轻的回到了家中,此时还有材料,她准备两天内再做一个果盘出来,按照这个速度,她很快就能赚到十两银子。
晚上没吃饱还有齐掌柜送的糕点,先前姐妹俩回来前吃了点垫肚子,现在还剩下不少。
时间很快过去,不知不觉间,周昭也快要到离开书塾的时候了,在走之前,自然要先跟柳夫子说。
毕竟古代很讲究尊师重道。
柳夫子听完周昭的道别后,叹了口气,也并不挽留,她是知道周昭家中情况的。
柳夫子问:“你可想好日后作何打算,可有一门过活的营生?”
“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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