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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旨 (3/4)

大街小巷,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大燕的蕲州是整个燕国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它与燕国的国都兖州离得很近。

秋天的蕲州,枫叶满山红,黄花耐晚风。

而一到夜里,那更是灯火辉煌,人声鼎沸,行人如织,人头攒动,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

安狼国的华亭城,每到冬日,银装素裹,大雪纷飞。

华亭城中有雪湖,当雪花纷纷扬扬飘落在湖面上时,秋骞就乘船划到湖中心,他在船头挂上一盏明灯,然后就坐在船里,一边围炉煮酒,吃着他自己带的牛肉,零嘴,一边欣赏湖面的美景,真是好不快活。

但要说秋骞最为喜欢的两个国家,那无疑是虞朝和兴朝。

虞兴两朝是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土地辽阔,资源丰富,人口繁多,政通人和。

秋骞生于小国,自是羡慕这样的国家。

所以他每每游历完回家时,习惯浮白载笔,将所见所闻记录在册,而后编撰成书,收录起来。

秋骞每出去游历一段时间后就会回家一次,与妻女相聚,在家一留就是半个月,半月后就会继续出门游历。

而正因秋骞的四处游历和侯姬对秋梦瑶的溺爱成性,从小得不到良好教育的秋梦瑶性子被侯姬养的嚣张跋扈又高傲。

承兴三十五年,十七岁的秋梦瑶因受父亲秋骞的呵斥而哭哭闹闹的跑出了家门。

因为那一日,秋骞看到了秋梦瑶那嚣张跋扈的性格,于是对她进行训斥管教,可从小娇生惯养的秋梦瑶连平时母亲说话声音大些都受不了的她哪里会受得了父亲的训斥?

十七岁的她来到河边,抡起地上的石子就往河里砸去。

秋梦瑶小的时候不喜欢读书,她喜欢斗蛐蛐、唱戏曲、斗鸡走狗,那是无所不会,要不是侯姬逼着她认字读书,她长大了也就是个大字不识,只会玩物丧志的睁眼瞎。

今日秋色宜人,秋风飒飒。

秋梦瑶将手中石子扔到湖中,打起水漂。

水花四溅,在湖面上连跳数下后才沉入湖底。

就在秋梦瑶发泄完怒气要转身回家时,却在湖水边看到了一个身着浅黄色衣裙的男子。

秋梦瑶大着胆子走到男子身旁,只见男子黑发覆面,全身上下,脏乱不堪。

秋梦瑶以为是个死人,她吓的花容失色,下意识的失声尖叫。

正当秋梦瑶想离开此地时,男子却缓缓转醒,她哑着嗓音哀求道:“姑娘,求求你……救救我!只要你救我,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男子断断续续的哀求让秋梦瑶动了恻隐之心,秋梦瑶救了男子后,将他安排在客栈居住,还为他请了大夫看伤。

待男子伤好后,秋梦瑶才知这男子是赵王——胡嘉。

承兴三十五年,胡嘉和胡柏在野外一道狩猎时,两人因口头言语产生了分歧,最后胡柏和胡嘉大打出手。

胡嘉的侍卫和胡柏的侍卫因要护住自家主子而互相厮杀,胡柏武功在宗师,胡嘉武功只有五阶,胡嘉自然不是胡柏的对手,最后胡柏将胡嘉打落下水,这才让他有机会被秋梦瑶所救。

而胡岳听闻此事后,他也只是狠狠训斥了胡柏一顿,最后便以胡柏年幼,做事不知分寸为由,罚胡柏鞭笞一百,禁闭一年。

胡岳又派了诸多大臣去民间四处寻找胡嘉的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秋风过窗,将屋里的轻纱吹得漂浮起来。

秋梦瑶坐在榻边,手里端着一碗粥,关心道:“王爷,小心烫!”

胡嘉接过粥碗,拿起调羹,他一边喝粥一边缓缓开口,“秋姑娘,谢谢你救了本王一命。你许一个愿望吧,就当本王报答你了。当然,要在本王能做到的范围内。”

秋梦瑶自傲有野心,她不愿意学着祖辈去经商,也不甘心平凡一生,于是,她半开玩笑半认真道:“王爷,人都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要不,王爷娶了我可好?”

胡嘉蹙眉不解,他试探问道:“姑娘可是认真的?”

秋梦瑶微微点头,“是!但若王爷不愿就算了,小女子也不是强人所难的人。”

胡嘉闻言,眸光微沉,他笑的一脸温柔,“姑娘能看中本王,是本王的福分。”胡嘉一脸为难,“只不过本王身为皇子,婚姻之事皆为政治联姻,是本王自己做不了主的。不过,姑娘若是愿意等本王几年,待本王登基为帝,届时本王定会娶了姑娘,封姑娘为妃。”胡嘉怕秋梦瑶闻言,觉得他孟浪轻浮,他立马改口道:“当然,若姑娘觉得本王不能信守承诺,多等几年,会白白浪费了姑娘的青春,那姑娘也可以选择自行另嫁他人,姑娘嫁人那日,本王定会为姑娘送上一份大礼,以谢姑娘今日救命之恩。”

秋梦瑶闻言,心里更是乐不可支,毕竟胡嘉可是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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