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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创法异象?出马仙法!(新书求收藏鲜花评价) (2/3)

陆八兴奋地说道。

他知道,自己和李常今日算是来着了。

那据说已经足有三个月没有现身的元妖君。

竟是于今日,终于再现。

“吾等拜见妖君!”

而此时...

那周遭众多妖怪们,也是齐齐起身恭敬地对着苏元大礼参拜。

与三个月前有所不同。

三个月前,他们虽然也是听从苏元的命令行事,不敢有丝毫怠慢。

但其中更多的原因,却只是因为苏元身上的妖皇权柄。

他们不敢反抗,也不能反抗。

但现在却不同了。

这三个月以来。

但凡是在鹿鸣村的妖怪们。

几乎都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他们接受鹿鸣村村民们的雇佣,助他们行事。

所得的元君通宝,则是拿来在陆吾那里兑换各种灵材灵丹。

而要知道。

原本他们只是这苦县人朝的小妖,别说是灵材灵丹了——便是平日里吞吐月华,采纳精粹。

那都是需要躲躲藏藏,以免被人发觉踪迹。

所以这三个月以来。

他们所兑换的灵材,对于他们修行的帮助可以说是大得离谱。

平均每一只妖怪的修为,都至少增进了百年甚至数百年的道行!

所以,他们此刻对于苏元的恭敬也就自然是真心诚意的了。

甚至此时哪怕苏元没有了那妖皇权柄。

这些妖怪,必然也是对他死心塌地。

而在妖怪们之后。

那诸多鹿鸣村的百姓们,也是在犹豫片刻之后。

齐齐也都拜倒了下去。

“拜见妖君!”

他们的言语之间,同样也是带着谢意与诚心的。

诚然,他们知道...面前的这位青年是妖怪,而且还是一尊大妖。

但是正如此前陆八所言。

妖怪还是神祇,对于他们这些百姓而言重要么?

不重要!

他们只知道。

在鹿鸣村妖怪们的帮助下。

他们有良田可种,有衣物可穿。

反倒是那主管苦县的山神河伯,却要他们以儿女祭祀。

妖怪助人,神祇反倒害人。

既如此——他们为何不能拜妖君?

便因礼法?便因教化?

其他国家,或许真有士大夫或者读书人如此认为。

但在礼教尚未完全推行的楚国。

百姓们却不认这个!

谁能让他们过得好。

他们就拜谁!

“...”

而看到那下方,无论人族妖众齐齐叩首拜谢的画面。

苏元的嘴角,也是勾起一丝笑意。

他知道,自己谋划的第一步已经彻底完成了。

至少在鹿鸣村,至少在苦县。

人族与妖族之间的关系,已然不是水火不容。

而是已然形成了初步的共存关系。

当然,正如此前他和陆吾所言。

这还不够。

如今的人妖共存,只是他以利驱使之下的结果。

如今的人族无法给妖族提供任何真正的裨益。

人族与妖族个体之间的实力差距,也依旧太大。

而今日...

他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来!

“诸位苦县子民。”

苏元的目光看向下方。

他并不称人或妖,而是一并以‘苦县子民’称呼下方的人族与妖族。

他的声音并不大。

“天地慈悲,万物有灵。”

但却如同是天威神音一般,直接传入每一个人或者妖的内心深处。

“人也罢,妖也罢——皆是三界生灵,并非生而敌对。”

“距吾执掌苦县,已有三月。”

“相信诸位也已然可感应到。”

“妖族并非皆是残暴凶恶之辈。”

“人族也并非皆是愚昧无知之徒。”

他的目光扫向那坐在鹿流苏背后的许果儿,那站在树下的村民与站在树上的猴妖。

“我此前曾言...我之所愿,为人妖共存。”

他的声音,平淡却又坚定。

“而今日,我正要为此愿传下法统!”

他话语落下的同时。

便是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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