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莺阁。
“小姗,有客人在叫你呢!”
“妈妈,我不行了,今天早上,就接了六个客人,下午又接了七个了。我实在是不行了,你让小琪去吧!”
“姗,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不止是你,我今天也是接了十几个客人了好不,我不累啊!”
“是啊!今天这是怎么了?以前整天不见几个客人的,今天这是什么情况?生意这么红火啊?”
“昨天晚上不是有个记者来采访了的吗?听说是做成了杂志。许多人买了他的杂志,慕名而来的。”
“那个客人做我生意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这杂志可做的太好了。这记者的摄影功底非常的厉害,把我拍的好漂亮啊!而且,也写出了我的特点与绝活儿,文字精美,个性十足,让人看了就心生向往,真的是不要太厉害了!”
“听说那是忠幸义的靓仔雷开办的杂志社,那个记者兼经理,兼编辑出版,叫林天鸡,是林雷的手下。这个新点子是靓仔雷出的,然后林天鸡来实施。这一主一仆,配合的也太好了!”
“雷哥啊,我听许多客人讲过雷哥的光荣事迹。他一个人,就拦住了洪星与东新两个红棍。他的手下,一个打趴了西贡大傻五十个人,简直不要太强了。”
“而且啊,我听说他非常的帅气,是百年难得一遇的那种帅气呢!
“说实话,我最想做他的生意了!”
“……”
众人对林雷以及底下的集团,非常的喜爱。
第二天一大早,林天刚又起得很早,将昨晚印刷好的这些册子,给各位书摊老板给送了过去。
不出两天的时间,这一万册,又给卖完了。
半个月后。
林雷的办公室。
“天鸡,情况怎么样?卖了多少册?”林雷问道。
“雷哥,这是我做的台账,这一期总共卖了八万三千七百六十八册!”
林天鸡最开始,并不相信林雷的这个方法有什么出彩的。
与他以前所做的工作大相径庭。
是绝对的服从林雷的命令,才使得他去做这件事情的。
但是,没有想到,成品出来了以后,却是大受欢迎。
第一版一天之内,被抢购一空。
林天鸡不得不立马加印了第二版。
第二版,又是很快被卖空。
接着是第三版,第四版……
总共卖了八万多册,简直是匪夷所思。
林天鸡知道,整个港岛,以前最火的,是洪星肥老尼的开了二十几年的《偷规》。
但是,一期也最多只能卖出两万册。
而林雷的《红潮》杂志社,刚刚开设,便是开创了每期八万册的先河。
比原本的最高记录,直接是翻了四倍。
那是什么概念?简直就是太强了!
雷哥,怎么会想到这种书本与现实相结合的表现手法出来的?
如果是别的类型的杂志,用书本与现实结合的表现手法,不一定能成功。
但是,咸诗行业,就是这么契合的天衣无缝。
简直太完美了,所以,才造出了杂志史上的销售神话。
“行了,我明白了。”
这种方法,可是林雷借鉴了后世喊诗大王钟见蔷的策略。
这个年代的林天鸡,自然是想象不到这么高明的想法。
八万三千七百册,虽然比不上后世喊诗大王钟见蔷的十万册。
但是,林雷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这红潮杂志社,刚刚创办不久,其幅射面,也只是到了九龙城区。
如果将业务扩展到更大的范围,相信还能卖得更多。
八万三千七百册,每册五块钱,就是四十二万的港纸。
书商分去两成,成本两成,林雷还剩下六成,就是二十五万册。
这是半月刊,下半个月还能再出一刊。一个月,就能赚五十万。
不过,林雷还有后招:“天鸡,前不久,让你去调查的,调查的怎么样了?”
“情况是这样的,雷哥。这几天我调查了一下,整个玻澜街,有六成的马栏,是洪星一个外号十三妹的女堂主所展控的。而且她所展控的马栏,都是生意最好的。而且其余的马栏,则是另外一些小型老大所把持,生意也没有十三妹所掌控的那些马栏的生意好。”
“嗯。你今天,去其他的马栏采访,不去十三妹的马栏。”
“雷哥,这是为什么?我们现在采访的马栏,生意突飞猛进,如果得罪了十三妹,我怕以后在播栏街的采访工作不会顺利!”
“这一点我考虑了的,你不用担心,照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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