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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军令状,三天内破案(4) (1/2)

雷蒙在旁边,亲眼目睹黄志成的表情。

就知道两人关系不太妙。

说不定黄志成还过来找麻烦。

“他怎么在这里?”雷蒙冷不丁的问了句。

黄志成脸色微变。

完蛋,要倒大霉了。

以前雷蒙就是高级警司,自从上次破了案。

最近华人势力正在帮雷蒙运作。

只要成功,雷蒙就是署长,西区总警司。

和黄炳耀一样,都是扛把子。

他现在他只是个总督察,重案组的组长。

都已经比不上董骠了,更别说和雷蒙相提并论。

陈家驹难得抓到机会,抢先开口:“长官,这位长官一来,就指着我们说错了,没有先找到炸弹,就提前进行疏散。”

黄志成气的是脸都绿了。

这绝对是故意的,找他的麻烦。

而且他自己清楚,整个西区警署,都很讨厌他。

果不其然,雷蒙听后,很生气。

董骠同样感到不满。

雷蒙也不在乎黄志成的面子,当面谴责:“怎么?难道港岛人民的安全不重要吗?万一爆炸了怎么办,你能负得起这个责任。”

早已到来的乐慧珍,就在旁边拍摄,记录下这精彩的一幕。

还给李光耀挤眉弄眼。

李光耀自然注意到乐慧珍,当众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他的好女朋友。

来的很及时。

并且把这一幕传出去,绝对可以打击黄志成。

黄志成自然注意到李光耀的大拇指,很想转过去。

但现在两个领导批评他。

他想转也不敢转。

“我会投诉你的领导的,你怎么有资格当警察,给我滚。”

雷蒙最后一声怒吼。

反正不是他们警署的,又不丢他的人。

黄志成灰溜溜的离开了。

刚走就看到了乐慧珍,手里拿着摄像机。

再联想刚刚李光耀的大拇指。

他敏锐的意识到,被坑了。

那一幕绝对会被拍下来。

黄志成有心想阻止,乐慧珍都不给黄志成说话的机会,就跑到了李光耀前面。

“请问,对于这一次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乐慧珍首先采访李光耀。

自己的男朋友,肯定要重点照顾。

黄志成想说的话哑住了。

他哪有胆量在两个领导面前,惹是生非。

李光耀当场一本正经的胡诌:“这一切还多亏了领导的教导,让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确保港岛市民的安全,其实可能只是个玩笑。”

雷蒙和董骠听后很满意。

不愧是他们警署的好警察,一心一意为领导着想。

这么好的警察去哪里找。

“拍马屁。”

黄志成心里骂了两句。

他是真不快活。

但就算再怎么不快活,终究只能忍着。

再即将成为总警司的雷蒙面前,他根本就不够看。

乐慧珍听到李光耀提到雷蒙,明白了李光耀的意思。

还是应该多提提领导。

想要升职加薪,领导说了算。

领导不给你升职加薪,一点机会都没有。

乐慧珍立刻把话筒对准雷蒙:“请问对于这场爆炸案,你有什么看法。”

“首先,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到爆炸案的凶手……”

雷蒙开始了自己的讲话。

简洁明了。

并表露了警方的决心。

一定要抓到这一次的爆炸犯,让港岛市民放心。

采访结束,一部分警察维持秩序,绝大多数警察都在开会。

特别是雷蒙,还要去警务处开会。

毕竟这可是港岛最大的爆炸案,警务处肯定需要负责。

“你需要几天破案?”警务处长直接询问。

问的雷蒙压力山大。

这案子太大了,他哪知道几天能破案,实在是让人头疼。

雷蒙面对警务处处长压迫感的眼神,不得不开口:“给我一周的时间,一周之内,我一定破案。”

“好,就给你一周的时间。”

警务处处长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他的压力给到了。

如果雷蒙无法完成任务,就不给雷蒙升职加薪。

身为鬼佬,当然会全方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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