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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宅斗指南(重要重要重要) (3/6)

住一个院内,各过各的日子,祖父母、父母一死,直接拆户搬东西就成了。

3、男人真的想出妻就出妻么?

还真不是这样,不光宋人,古人一直对婚姻一直非常重视,“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这是中对婚姻的要求,在要求妻从一而终的同时,也要求男子‘终身不改’。宋人对婚姻也是这样的态度,出妻这样的事被宋人视为‘无行’,是极其不道德的事,被唾沫星子淹不死也得淹个半死,如果家族中出了这样的事,也是一种大耻辱,亲戚都会缄口不言,因为太丢人了,实在不愿意提。而且在士大夫的道德观中,助人离婚是一件极伤阴德的事。

里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孙洪的书生进京赶考,路上碰到一对老夫妻骂架,让他帮着写份离婚书,他就帮着写了,进京后收到父亲的家书,说做了个梦,梦见到了一个衙门一样的地方,看到有个登科籍,翻到了孙洪的名字,下面却用朱笔批了一行字,说孙洪于某年某月某日帮谁写过离婚书,为上天所遣,不能过省(就是考不过省试),结果这孙洪真就没考过。由这个故事,可以想见宋人对出妻和助人离婚的态度,帮人写份离婚书,都要搭上功名哪!

再说,婚姻是结两姓之好,妻族一般与夫族相差不多,男子若是出妻,无疑就是断了与妻族的联系,而且极有可能会成为仇敌,家族中一般不能容许这样的事发生。

但有一种出妻,可以不那么被千夫所指,那就是性悍妒的不贤之妇,诸穿越同仁,且记不可传出悍妒不贤的事实和名声。

4、怎么才能离婚呢

古代版离婚有三种情况,一种由男子掌握全部主动权,叫出妻,出妻么,就是妻子犯了七出之条,一纸出妻书送回娘家,但出妻还有三不出,这三不出占上一条,前面的七出就全不管用了,三不出就是: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一条的意思是妻子娘家没人了,离了夫家没地方吃饭,这个不能出,二是给姑舅守过三年孝的,或是作为承重孙媳给祖父母守过三年孝的,也不能出,三呢,就是嫁给你的时候你或穷或贱,后来你发达了,糟糠之妻不下堂,这是律法规定。

另外说明一下,很多穿越文里出妻,都用七出里的无子为由,甚至刚成亲一年半年的,也敢以无子出妻,唉,谁敢这么出妻,不被娘家人打死,也得被唾沫星子淹死,七出里的无子,是指妻子到五十岁还没生出儿子,这哪是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的事!

第二种叫和离,和离就是双方自愿离婚了,一般是由女方提出的,男主提出就是出妻了。和离在宋代非常少见,也非常不容易。

第三种叫义绝,这种是由官府出面判定的强制离婚。刚才咱们说的那个诅咒、骂夫的祖父母、父母,就得义绝。义绝还有其它几种情况,比如丈夫殴打妻子的祖父母、父母,或是杀了妻子的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夫妻两人的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互相残杀;妻子杀或伤了丈夫的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妻子和丈夫缌麻以上的亲戚通奸,丈夫和妻子的母亲通奸,这个母亲,包括生母、嫡母、继母、慈母和养母;妻子打算杀了丈夫(这个当然要被发现才行);丈夫要将妻子改嫁或是打算卖了妻子。这些都要由官府强制义绝,犯了义绝款,不管夫妇双方愿意不愿意,都必须离婚,没什么好商量的。

宋代中记了个案子,一男偏爱生了儿子的妾,妻还没生出儿子,一生气跑回娘家了,岳父想让女儿和女婿离婚,就上门找岔打女婿去了,女婿被岳父打急眼了,当然要自卫还击了,岳父就把女婿告上了公堂,以女婿打他,犯了义绝条为由,要求地方官判女儿和女婿离婚(这老头小闲喜欢,是个疼女儿的),地方官本着当时的道德规范,却和了稀泥,训岳父:“既以女择婿,何必逐婿?”,训回娘家的妻子:“既委身事夫,何必背夫?”,训女婿最有意思:“妇人不贤,世多有之,顾何责于此辈。”那意思是说,你媳妇是不贤,不过这样不贤的多了,又不是就你媳妇一个,忍了吧。然后下令女婿把那个妾限期卖了,这一个案子,若在宅斗文中,这妾就是先全盘赢再全盘皆输,连人都输进去了。

此种判法,在当时是可以作为典范的,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了小妾地位之极下,真就跟货物一般。

5、想再嫁怎么办?

想再嫁,那就嫁吧。

很多人凭直觉,认为古人自始至终都极其反对妇人再嫁,好象就唐好些,其实不是这样,宋代妇人再嫁是非常非常正常的现象,年青妇人恢复单身了,亲朋好友都会想方设法让她再嫁,重寻另一段幸福婚姻。

这从很多名人的经历就能看出来,比如李清照,就改嫁过,改嫁后发现不是良人(这当然啦,能比得上赵明诚的人哪有啊),就又想办法离婚了;比如陆游的前妻唐婉,改嫁后嫁的还是宗室子弟,顺便说一句,在陆游和唐婉的悲剧中,小宋觉得最不是东西的不是陆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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