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扩大营收根本不可能。
不过,就算是这一点小生意,
林毅不但学费,生活费不用家里负担了,二年多的时间内他还攒了6万块钱。
在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工作后。
林毅就背着空空如也背包回到了自己的312寝室。
只见,此时在寝室中,有人正在躺在床上一脸兴奋的聊着天。
有人则在电脑上打着《英雄联盟》,一边嘟囔着
“瞎子快跑啊!身上有眼,还有闪现!”
另外一名室友则操作着剑圣,说道:
“跑个头啊,瞎子在中路的正中间,w加闪现也不能到塔下,就算到了,机器人一个闪现拉回来,不还是会死嘛?”
这时,舍友才看到林毅回来。
身材肥硕,笑起来就像弥勒佛的叫做王凯。
苏州人,家里开了五六家五金店,算是寝室里经济条件最好。
看着他正在为之奋斗的那台价值一两万的外星人笔记本就可以知道了。
他的年龄最大,是宿舍的老大。
另一位和他联机则段云,宿色老二,外号“小魔都”。
因为他是魔都本地人,说话时总是“侬”怎么样,“阿拉”怎么样。
不过,小魔都虽然是魔都本地人,但是家住在静安区老破小,
三代住在一个二三十平方的房子里。
这也养成了段云比较精明的性格,好在他虽然精明但是并不市侩。
虽然一开始,身为魔都的本地凤凰男的骄傲,有些看不起林毅这样的乡下人,
但是相处久了,林毅发现这家伙人还行。
最后一个,躺在床上聊着微信的人,
名字叫做叶宇,徽省人。
这家伙是宿舍里的颜值担当,长得有点小帅。
算是2012级工程学院的风云人物。
仗着自己小帅的颜值,他大学三年可是交了不下十个女朋友。
被312宿舍,一致称为“情圣”
最主要的是,这些女孩还经常给他买各种衣服等等。
按照叶宇的说法:
“我天生就是吃软饭的料,根本不想努力,以后找个富婆就好,反正都是女人,吃谁的不是吃呢!”
对于这种恬不知耻的话,整个宿舍都是鄙视不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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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