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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我后悔了 (1/2)

多米尼克想不到汤马士骑士愿意付钱买了她。他眼珠一转,又有了一个鬼主意:「汤马士大人,原本这个女奴是有问题的,所以只值30个金币,但很感谢仁慈的骑士大人你出手治疗了她,她现在没问题了。以艾琳这种美貌少女,经过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卖到东方,可以拍卖出3百金币也不止。」他顿了顿:「但因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点,就卖给你,作价3百个金币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来收30个金币,让出一个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这位未来伯爵这边,人家看来,他在大骑士面前显得弱了气势。

他这个伯爵长子,本来也是可以参与十字军的。但一来伯爵十多年前在战场上被杀怕了,知道刀剑无眼,舍不得把大儿子这个首位继承人送上战场。而多米尼克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参加十字军。但这样,在两个弟弟和诸多贵族面前,便显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面前,更被两个弟弟比了下去。

因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选了当骑士侍从。将来有机会凭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册封骑士。

而自己,除了是头胎长子,没什么本事,未来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轮到他继承。

这表示,他的地位,其实并非最稳妥的。

他须要表现自己的能力。

当下便要耍一耍他这个未来领主的权术计谋和威风。

“漫天开价,落地还钱”这种谈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难汤马士骑士,三番四次拒绝!最后才卖个人情给汤马士骑士。

他要汤马士骑士欠他们家一个人情,这样,不论将来伯爵领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事,也可以求汤马士骑士出手相助。

「啊!」听到这话,准新娘和新郎都吓呆了。

3百金币?!天哪!

一辈子也还不了这笔钱啊!

罗杰更苦恼了。

为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奴,值得吗?!

我其实单纯是孤独,想找个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谁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觉自己赚了点钱很风光,似乎有钱也没地方去花。

现在,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両了。在领主贵族面前,他还是个穷人啊!

犯不着开罪两个领主,还要付出毕生代价……太不划算了!

他心里有怯意,想退缩了。

汤马士骑士也面露疑难之色。

金币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这样乱花,一是不值得,二是会破坏本地经济,造成通涨。而且,被人知道他有这么多钱,又人傻钱多,以后他买货时不被当冤大头乱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见公主亦面有难色。

她亦在考量。

一个女奴,花天价买回来,送给治下一个领民当妻子?!

肯定不成!

而且他俩还得起这笔钱吗?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汤马士骑士感觉她是败家娘。

她犹豫了。

「我……」罗杰突然鼓起勇气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订婚了!」他猛摇头:「我放弃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后狠狠地瞪了罗杰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坏我的事!”

罗杰更害怕了。

「你别害怕,我会帮你。」汤马士骑士安抚他。

「不!领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决定取消订婚。」罗杰:「我其实不爱她。我们今天才见面。结婚的决定太急了。我后悔了。」

他想清楚了。

这个女孩,已经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这个责任。

真要勉强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他会在外出跑生意时,横死在某条路边树林里,然后尸骨无存,成为野狼群的口中美食。

「你真的是这样想?」

「是的。」他对女孩充满歉意地说:「我后悔了。艾琳,对不起!」

艾琳泪流满脸,泣不成声。

多米尼克张大口,下巴疙瘩气得抖动。

坏了! 3百个金币啊!这就没了?!我本想还价1百个金币便成交,那知这个小屁民这软骨头,这便退缩了?!

「太好了!」博格丹才不管艾琳能不能卖到3百个金币,反正肯定也不进他口袋。

他很不爽。

这个漂亮的女孩两次落入他手里,却都没得手。

第一次他在河边看到她在打水洗衣服,于是不管旁边还有其他女人看着,硬要捉她到小树林里去玩弄。那知她死命反抗,还咬得他手臂出血。老羞成怒的他疯狂揍她,一个不小心她摔倒地上,头撞到河边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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