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他的周围,一排排的尸体,鬼看了都要摇摇头。
以仇宗为中心,方圆两公里之内,
凡是看到仇宗本人的敌军,
裤裆忍不住一片热辣辣的湿润!
此时的仇宗,仿佛从血池里出来一般,根本没有人样。
“快看那个人,浑身都血!”
“这……这是血鬼啊!”
“恶魔!”
“修罗!是地狱修罗!!!”
“快跑!!”
“对面有血鬼,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不要杀我……”
“坏了,对面居然可以召唤血鬼、阴兵,我们打不过的!”
他们口中的血鬼自然是仇宗,
而阴兵,指的就是那些不要命的士卒。
山顶上。
仲孙清风看着自己这边的士兵一路败逃,脸色乌黑。
最关键的是。
对面区区一万人,一边冲锋,一边嗷嗷嗷乱叫,仿佛他们这十五万人,才是真正的小绵羊!
气人!
气死个人!
“玛德!”
“废物!”
“你们踏马德都是一群废物!”
“快点给我顶上去,哎哎,不准退,都不准退!!”
可是混乱中,根本就没有在意仲孙清风的命令。
没有多长时间。
清风山的整条防线,全部崩溃。
仲孙清风无力瘫坐在地上,内心一片绝望。
他本来就没有将才的能力,如今发生这种场面,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解决。
同时。
十五万守军二次崩盘。
“我们投降吧。”
“你们听说了吗,鱼水县的士兵一天居然吃三顿,而且顿顿米饭,榨菜,小麦馒头!”
“哎呦沃槽,我说他们的口号怎么那么奇怪,原来是这样啊。”
“怪不得他们打仗不要命,换成我我也不要命,不行我要投敌!”
很快。
在以讹传讹中。
鱼水县将士的英勇变成了另外一种传说。
“你们听说了吗,辰县令可以召唤血鬼阴兵!”
“据说那些阴兵,不畏生死,见人就杀!”
“最恐怕不是阴兵,而是血鬼!据说那血鬼身高九尺,手中血色长枪,荡平一切,周围十里之内,活人不生!”
“那我们还打个屁啊,反正我不管,我就要投敌!”
“哼,你以为只有你自己投敌,实话告诉你吧,我也要投敌!先说好,我可不是害怕对面的血鬼和阴兵,而是看中了对面的伙食!”
“说的对,我们是为了对面的伙食!”
“不管了,我们先拿下仲孙清风就算大功一件,投降时候也可以获得优待!”
“对,我们现在就动手!”
“杀啊!”
清风山山顶。
仲孙清风彻底懵逼。
包围他的竟然是自己人。
“你们疯了吗,我可是你们的首领!”
“哼,我们当然知道你是首领,就是因为你是首领,就更不能让你跑了!”
“兄弟们,杀啊,拿下仲孙清风!”
最终。
不足半天的时间。
以仲孙清风为首的贼寇,全部投降。
虽然贼寇号称有十五万人,但是真正有战斗力的却没有多少人。
他们之所以成为贼寇的原因也很简单
每天饿肚子,吃都吃不饱,所以才成为流寇,希望可以有一口吃的。
结果。
他们来到清风山,发现还是吃不饱。
不过好在,每天还有稀粥喝。
虽然稀粥里没有粥,但好歹也是稀粥,总比什么也没有要好。
只是。
前段时间。
连稀粥都没有了。
也是那个时候。
他们想离开清风山。
如今。
官兵围剿清风山,他们自然是选择立马投降。
诸多原因加在一起。
导致清风山根本没有多少战斗力。
就算是有战斗力的人,也不想为了一碗没有粥的稀粥而拼命。
而仲孙清风,也被仇宗砍下项上人头。
至此。
鱼水县周围最大的贼寇,被肃清。
这一次战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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