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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音乐这条路(求鲜花,求收藏!) (1/2)

林宛瑜拿着简历喃喃道。

“直接降到四千,也降的也太多了吧。”

“有没有什么赚钱更快的办法?”

林云笑着说道。

“当然有了!”

“都在刑法里面写着呢。”

“身为朋友,我可不想去监狱看望你。”

林宛瑜摸着下巴道。

“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要抓紧找工作,交房租。”

“四千就四千,工资应该会涨,对吧?!”

欧阳莫非点点头。

“当然了!”

“我工作这么久,工资已经涨了这个数!”

看着欧阳莫非竖起的四根手指,林宛瑜开心的说道。

“四千块?”

欧阳莫非摇摇头。

“四百!”

林云吐槽道。

“还不是因为你惹祸。”

“要不以你的能力,升职加薪肯定少不了。”

欧阳莫非硬气的说道。

“安能垂眉折腰事权,使我不得开心颜。”

胡一菲提醒道。

“你都给人打工了。”

欧阳莫非反驳道。

“打工怎么了?”

“我打工是凭自己本事,我又不是把自己卖给老板了。”

“我们是雇佣关系,是平等的。”

“难道公司雇我,我还得感谢他们?”

胡一菲惊讶的说道。

“莫非,虽然你看着挺非主流,三观竟然这么主流!”

欧阳莫非笑着说道。

“那当然!”

“劳务合同又不是卖身契。”

“宛瑜,你要是找工作,其实可以来万兽集团。”

“我和林云都在万兽集团上班。”

林宛瑜好奇的询问道。

“万兽集团是做什么的?”

林云回答道。

“什么都做。”

“所以样样通,样样松。”

“我建议,你不要加入万兽集团。”

欧阳莫非补充道。

“宛瑜,我建议……你不要听从别人的建议。”

“因为人的一生中,是不太需要他人的建议的。”

“有些事情不经历,是不会明白的。”

林宛瑜点点头。

“嗯,你说的我明白。”

“所以林云,你有什么好建议呢。”

欧阳莫非一拍脑袋,气鼓鼓的咬着吸管。

林云开口道。

“我建议,你考虑一下音乐公司。”

“你想想看,你是在纽约音乐大学读书的。”

“你就应该从事音乐方面的内容啊。”

林宛瑜皱着眉说道。

“音乐方面?”

“可是,我学的是歌剧啊。”

“魔都这边,歌剧火吗?”

胡一菲摇摇头。

“不火!”

“主要我没看过。”

“那你唱歌方面,有问题吗?”

林宛瑜笑着说道。

“那肯定没问题。”

“我尝试翻唱?”

林云大手一挥。

“不用!”

“我们自己写歌。”

“我创造,你来唱,然后去找人合作。”

林宛瑜疑惑的说道。

“你还会写歌?”

林云点点头。

“当然!”

“只是我唱歌方面不太擅长。”

“要不然,我就去当歌手了。”

感受到三人质疑的目光,林云放下酒杯。

“等着,我现在就给你们写一段。”

“宛瑜,你擅长什么风格?”

林宛瑜皱着眉说道。

“我都可以。”

“不过我喜欢唱高音。”

林云追问道。

“有多高?”

林宛瑜笑着说道。

“三四层楼那么高喽。”

林云点点头,随后一边哼一边在手机上打字。

也就一分钟,林云就表示写完了。

欧阳莫非好奇的说道。

“真的假的?”

“不能是口水歌吧?”

林云将手机推到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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