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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特别授权法,独裁的最后一步!观众:源神!!! (1/2)

什么是国会纵火案?

简单来说。

就是有人一把火烧了德意志国会大厦,希特勒借着这把火,清除了**谠,跨出独裁的最后一步。

...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虽然有很多人猜测国会纵火案是希特勒干的,但始终没有证据。”

“那么......”

“我要不要把这件事写成是他干的?”

房间中。

方源陷入沉思。

......

平心而论。

方源也非常相信这种说法。

虽然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

但是。

它发生的时间是那样的合适。

而希特勒的动作又是那么迅速。

......

首先。

在国会纵火案发生的时候,最先赶到现场的是柏林消防队。

而紧接着。

便是希特勒、戈林、戈培尔。

希特勒就不用介绍了。

戈林,纳粹最早的一批党员,臭名昭著的盖世太保就是他创立的。

戈培尔,‘宣传的天才’、‘纳粹喉舌’,被认为是“创造希特勒的人”。

国会纵火案是发生在夜里。

而这样的三位纳粹大佬。

竟然会在同一时间。

在消防队之后第二个赶到现场。

无疑太奇怪了。

......

其次。

纳粹的反应也太迅速。

就在纵火案发生的几个小时之后。

一队队的警察和冲锋队就出动。

他们像是提前排练好的一样。

熟练的找到**党党员的栖身地。

把正在熟睡的他们从床上拖到了监狱。

如果不是事先有准备。

怎么会如此迅速?

......

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这起事件发生的时机太过巧妙。

那时,希特勒还只是德意志总理。

他特别想通过一道特别授权法——这道法律规定总理可以自行制定规章,以用来代替法律。

这道授权法一旦通过。

他就会成为德意志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拥有者。

然而。

授权法的通过,需要国会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

而有着**党的存在,希特勒完全没机会获得三分之二的赞同票。

可是。

就在他求而不得的时候。

国会纵火案发生了。

他借着这个机会,最终成功通过授权法。

......

本着‘谁是最终受益者,谁就拥有最大嫌疑’这一基本的判断准则。

方源很有理由相信国会纵火案就是希特勒干的。

可是......

“就算有再合理的理由,在没有确切的证据支撑下,终究只是猜测而已。”

“虽然这种猜测看起来是无懈可击的。”

“......”

“算了,还是如实写吧。”

“事实如何,观众自有定夺。”

......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

方源不再纠结。

随即敲动起键盘。

开始书写。

......

【希特勒虽然被任命为总理,但他的地位并不稳固,在议会中更是不占优势。】

【以德意志**党为代表的反对派对他更是攻讦不断,甚至到了扬言要格命的地步。】

【希特勒对此很恼火。】

【但又没有办法。】

【于是,他想到了一道法令——魏玛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特别授权法。】

【该法律规定:德意志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但授权法需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

【在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上,这条法令只被启用过一次,以至于几乎要被人遗忘。】

【但是希特勒想起来它,并且把它送到国会进行表决。】

【但是希特勒的纳粹党在议会中只占有32%的席位,远远不到规定的三分之二。】

......

【当时,德意志**党是议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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