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清晨。
叶天涯骑着永久二八大杠在都城通往喇叭沟的路上飞驰。
为了赶在太阳上山之前赶到山里,他的车速甚至超过了货车。
从南锣鼓巷到喇叭沟的路程超过了35公里,其中还包括一段崎岖不平的泥路。
他却仅仅只用了1个小时就到了。
也亏得这个年代的自行车质量是杠杠的。
否则非得被他骑散架了不可。
在一个三岔路口,叶天涯停下车来,再次拿出地图仔细查看。
左拐便是他下乡义诊的第一站靠山公社,而右拐则是一处小型林场。
稍作犹豫后,他选择了向林场方向前进,因为那里更接近原始森林。
通往林场的小路上,叶天涯发现周围的绿意和生机已经荡然无存。
几年前为了大炼钢铁,茂密的树木被无情地砍伐。
许多地方只剩下孤零零的树桩和裸露的土地。
再加上近两年的大饥荒,人们为了生存几乎将野生动物捕杀殆尽。
林场周围失去了昔日清新的气息和鸟儿的歌声,取而代之的是死寂和荒凉。
不过,这些对叶天涯来说并不重要。
他一心只想尽快深入大山,早点抓几只野鸡和野兔来尝尝。
当经过林场的门口时,发现进山的石子路已经中断,林场也被废弃了。
只得将自行车收进储物戒指,再把登山靴、背包、开山刀等东西取出装备上。
系统奖励的东西太过高档,他在四合院里不方便穿。
现在四下无人,又即将进入深山,也就无所顾忌了。
使用指南针和地图确认了方向,叶天涯沿着一条小路徒步向大山深处进发。
“唧唧..啾啾...”
连续翻越四座光秃秃的小山,来到原始森林边边比缘,他终于听到了一些久违的虫鸣鸟叫声。
此时太阳已经高悬半空,热辣的阳光把他晒的汗流浃背。
正当他准备找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歇歇脚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枪声。
嘭!
伴随着这声枪响,一群白鹭冲天而起。
叶天涯看着它们飞走,就像是看到一堆肉食飞走一样,心痛不已。
然而,他的惋惜之情还未完全消散。
就有一位背着猎枪的中年人急匆匆地冲了过来。
紧随其后的是一头受伤的大野猪。
“快闪开、快闪开!”
中年人看到愣在原地的叶天涯,焦急地大声呼喊。
叶天涯不仅没有选择躲避,反而迅速抓起地上的开山刀,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
等到中年人从自己身边跑过,他紧握开山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向了大野猪。
由于速度过快,大野猪根本来不及闪避。
颈部被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吼...”
大野猪发出痛苦的哀嚎,立马放弃追逐的中年人,掉头对叶天涯发起攻击。
叶天涯有中级格斗技能在身,又有远超常人的力量,岂会怕一头受伤了的畜生。
在几个回合的游斗之后,他一刀斩下了野猪的脑袋,结束了这场激烈的战斗。
这一幕被躲在树上的中年人看在眼里,震惊得几乎合不拢嘴。
“呼呼...大叔,没事了,你可以下来了!”
叶天涯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向中年人招了招手。
“小兄弟,你是这个!”
中年人下树后竖起了大拇指。
他不是没有见过别人打死野猪,自己也曾打到过野猪。
但像叶天涯这样,仅用一把开山刀就砍了野猪脑袋的,确实从来没有见。
“哪里、哪里,要不是它先中了你一枪,我还一定杀的死呢!”叶天涯谦虚道。
野猪的肚子上有一处枪伤,很明显是中年人的猎枪所致。
正因为这处枪伤,它在攻击时显得力不从心。
他也正是占了这个便宜才能将它轻松解决。
“大叔,这头野猪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叶天涯又说道。
“你要分我一半?”
中年人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声音中透露出难以置信的喜悦。
按照常理来说,野猪是叶天涯亲手猎杀的,理应全部归他所有。
他却主动提出平分这头野猪,一时间中年人有点不敢相信。
“野猪不是你先发现的嘛,而且还是你先开的枪,我不能全要了。再说了,要不是你,我还不会来这里呢!”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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