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四章:百般红紫斗芳菲13 (1/2)

说来,这也是为自己出一口恶气,身为穷人,她能不拥有仇富心理吗?

因为,有钱人根本不懂穷人的痛苦而会伤害到穷人。

比如穷人和有钱人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哪怕是稍微有钱的和一个比较穷的。

穷人一分钱当两分花,有钱人的普通消费就是穷人的天花板。所以,如果他某些方面占了穷人的小便宜。她会觉得有必要斤斤计较?而穷人却要扣上穷酸的帽子,还得攒钱筹备买失去的那样东西。

穷人的生活处处都缺钱,生活造就了穷人穷酸的性格,他们注定无法大方。

就像生活在穷山恶水里的人会为一粒米大打出手,富人却觉得没必要。但现实里,穷人生活的地方没有开发,地理环境恶劣,不适合种植,还远离城市,交通还不发达。

而富人到了那里,会嫌弃,会厌恶,会逃离。

白欢欢映像最深刻的就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被某个家庭节目组采纳,明星们带着孩子录节目,因为恶劣的地理环境和一些蚊子,孩子们就哭了。

她的家乡遭受到了网暴,网友们斥责节目组找了那样的地方。

可是……可是那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啊。她眼中有蓝天,有繁星,有蝎子可以抓了卖,有蛇皮可以捡了换钱,有酸枣,远志等等可以赚钱的东西。

有那么恶劣吗?小溪虽然小,但很清澈。井水虽然远,但童年陪着父母去打水,小朋友们都会聚集在哪里,在父母排队打水的时候一起玩,那时候,生活充满了童趣。

小时候,一切并不觉得苦,反而因为这些幸福着。

长大后,一切触手可得,水龙头拧开就是水,一出门就是超市,好像什么也不缺了,可是,却缺了快乐。

多了,多了一种对穷对苦的认知。

原来,我自以为是的幸福,是别人眼中的苦日子。原来,他们鄙夷我。原来……人和人是那么不同的。

原来,他们可以嫌弃的理所当然,我却没有嫌弃的权利,我还非常爱我的曾经。原来,我是如此叛离这个社会。

所以,穷富缘何不对立呢?

没人会为了村里没坐过车,住过楼房的小孩儿而把统考题目改变。相反,那些穷的本就没什么钱的家庭却还要为了那些分数去涨所谓的见识。

他们不会认为我在城市喧嚣洪流中是一种世面,他在青灯古佛念经送佛是一种世面,而你,穷人,你仰望过的天空,穿越过的山谷,侍弄过的禾苗稻谷,那些……都是一种世面。

有的人的世面为了攀图富贵,登高望远。有的人的世面,是为了守护心里那方宁静。

穷人啊,富人啊……

就像两个极端,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我想拿我手里的东西和你换钱,你却要贬值我手里的东西,踩我入泥。

你把金钱当天当地,把善良嗤之以鼻。当你偶尔善良的时候,穷人与善良对立。

不是每个富人都为富不仁,不是每个穷人都尖酸刻薄。可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开始赋予他们定义,举个例而以偏概全。

死吧,就让那些罪恶随自己的力量一同去死。

那为钱而写下误导青少年认知的公知文笔者,那让母亲落泪,而使孩子脑死亡的刽子手,那种种种种的黑暗……去死亡吧。

人类,是鲜活的,不该把他们生活的地方,变成邪恶肆意的乐园。

可是,纵然是神,她能做的,也是有限的。

如果她自然清醒,她本可以更强大,不在乎身体的胖瘦。可是,她被神们打搅了成长,自此,先天有损。

白欢欢最后问一遍英灵们,谁愿意跟她走,或许,结局会是死亡。

英灵们看着那么多老伙计可以去投胎转世,而他们灵魂也看到了这个世界,现在,想去看看不同的世界。

白欢欢打开她孕育之地的大门:“从这里走进去,你们每个人都会脱胎换骨,从此凡尘俗世,与你等无干,可还愿意随我进入?进去,可就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为非作歹者,本神定叫他神魂俱灭!”

部分人犹豫之后顿足,白欢欢在义无反顾的灵魂进入之后,关上了大门。

只需待够十天,这些魂魄就会变成她的神侍。

凰在那里迎接他们,教他(她)们如何操作。

最后看了一眼安素芳,白欢欢愁眉不展,但却转身走了。

或许人世的事情她还有很多不解。但她该走了,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最好,是把先天不足之事弥补一二。

那样更稳定些才好。

白欢欢一走,世界又开始正常的运行,有人惊奇的发现:“欸?今天天气好像不错。”

“这空气吸进去神清气爽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