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零二章 卷起来才好驾御啊![5B] (1/2)

为了让男主子好好记住侍寝过的美妾名字,免得男主子日后反口不认帐,王家虽然没有像皇宫里盯在龙床旁边的太监,柳娘却又别出心裁地给每一名侍寝美妾和陪同的通房婢女挂了一个小名牌在颈脖上,让男主子很容易便看到。

以王小龙的穿越者超强记忆力,只看了一遍,二十名侍寝美女的名字便一一记住了。

十名燕瘦环肥的美妾和她们的丫鬟名字分别是:宋嫣儿(小梨),于红樱(春雨),俞碧娘(春莲),成慈娘(春蕾),花弄影(金灵)、祝颖君(小慧)、陆菲敏(小珠)、凌雪婷(水仙)、敖月枫(丹萍)、薛明蓉(江雪)。

名字一看都很雅但长相却不像是穷苦人家或富家小姐,随意一问之下,果然都是历年王家从各青楼妓院赎买回来的清倌人妓女,但前身那位王朴却大多只是宠幸过一两回,见肚皮没懐上的迹象便丢下不管不理了。

所以她们都很积极。

不由得她们不积极啊!

原来民间妓女本来从良便脱籍了。可是倒霉的王朴因为阵前先逃被当了典型,妻妾都又被发卖没入了教坊司当了官妓。

明代的官办娼妓业极为发达,其标志就是朝廷在礼部下设“教坊司”。教坊司拥有众多乐师和女乐(官妓),它的职能是“本身以作乐为职,妻女以接客为生”,说白了就是官方办的妓院。

明代行政规划为“两京十三省”,在南北两京礼部下都设立有教坊司。北京有东西二院,南京有十四楼,明末时期的董小宛、李香君、卞玉君、陈圆圆等,都是出身于南京礼部教坊司。教坊司设一官,主持其事,有衙署,也有公座,甚至有人役、刑杖、签牌之类,一应俱全。

明代还特别规定了官妓的穿着:“教坊司乐艺戴青卍字头巾,系红线褡膊,乐伎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对官妓穿着的明确规定,即使她们走在大街上,人们也一眼就能看出来她是妓女。

这大明官妓可不比私妓,竟然是终身世代制的,十分难以脱籍,那怕是侥幸被圣上下旨赠送给达官贵人了,也不能脱籍,只能算是王家中的家妓了。一旦现任王家家主出事了,她们的命运便多厄了,搞不好要再次没入教坊司从新当官妓,十分悲惨。

这么操蛋的教坊司制度做法,却并非自古所流传,却原来是明初建国的这些残暴君王用来报复对头、政敌和叛臣家属后人的,真的十分不人道。

“教坊”其实古已有之,原始于唐朝时期,当时的“教坊”是专门管理宫廷歌舞的教习和演出的机构,相当于国家级的歌舞团。但到了明代,在王小龙的原时空,明初朱太祖便爱把罪臣贪官妻女没入教坊司,然后赠与有功武臣玩弄,还规定文官不准碰。开始了这种变态做法。尤其是在明成祖(朱棣)永乐时期就完全变了味儿。教坊司里的女乐,在永乐时期大多是获罪官员的妻子、女儿、姐妹,甚至还有亲戚、邻居连坐的女眷,她们被惩罚为性奴,纳入贱籍世代连坐,受到非人的虐待。

“靖难之役”时,燕王朱棣打败侄子建文帝朱允炆而坐上了皇位,由于自己的皇位来路不正,朱棣为了堵住天下人悠悠之口,就用极其残忍暴虐的手段对付不臣服于自己的建文旧臣。

株连九族、甚至是十族(连亲戚、朋友、学生的邻居都算在内)。著名的大臣包括方孝孺、齐泰、黄子澄、铁铉、茅大方等。而他们这些人的女眷以及株连的女眷一律都被罚做官妓,虽然她们当时侥幸活了下来,但等待她们的是更加耻辱、悲惨的命运。

朱棣规定因政治身份获罪入官妓的,不在除籍范围之内。所以,“明永乐时不附靖难者,遂编为乐籍,世世不得为良者”。罪臣连坐的女眷,想从教坊司从良,难如登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官妓不但脱籍从良难,想像民间私妓一样凭运气依附达官贵人、找个归宿更难。明代朝廷虽然设教坊司经营妓院,但却规定官员不得嫖官妓,哪怕是一起坐坐喝茶都不行,娶官妓就更违法了。所以,只要是因获罪连坐进了教坊司的女子就永无出头之日,只能遭受摧残至死。

由于达官贵人不能嫖,官妓的消费群体大多都是商贾、贩夫、士兵等地位低下之人,所以卫生条件很差,官妓也就更容易染病。而且,这些罪臣妻女原来都是些娇生惯养的夫人、太太、小姐,一下子家破人亡,自己又变成任人凌辱的娼妓,心理落差之大可想而知!她们身心都得到残酷摧残,通常死亡率会很高。

但即便如此,这位明成祖闲着没事儿的时候,一想起她们来,还是觉得不解恨。按当时的制度,官妓们是坐在妓院里静候生意上门的。可朱棣等不了,他下诏不准这些叛臣贼子的女眷坐在妓院里喘息,而是送她们到兵营去劳军,实行“转营奸宿”制度,也就是让她们一个军营轮着一个军营地巡回演出,白天表演节目,晚上让士兵们轮流奸宿,以便提高效率,使她们尽量不停地遭受凌辱和摧残。

但在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