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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阿爹! (1/2)

“当然没有,我留着也没用。几位大人既然愿意花钱,那就都买去吧。”

一摊双手,高要淡然道。

“好,那尉大人,请拿羊皮和纸过来,我起草一个买断合同,这等大买卖,还是要有留书的好。”

李斯点了点头,随即看向尉缭。

他可不会蠢到就这么平白无故的相信高要,尤其是空口白话!

你说就这些,那就这些了?

这东西如果你手里还留了许多,我花了高价买下。

然后你又拿出来一堆,廉价售卖。

那我不得背负一个欺君之罪?

但有了文书就不一样了。

秦代的法度,反而是运用的无比超前。

违背文书的事情,直接归刑部管辖!

哪怕是王宫贵胄,违法之事也一视同仁,不怕高要敢捣鬼!

很快,一份合同就拟定了出来。

由尉缭做公证人。

三人分别出钱,以一枚五百金的价格,买断高要手里所有的肥皂。

并且高要需承诺,日后世上不会再出现肥皂这种东西,不然他们将有权拿文书告上刑部。

到那时,高要需要三倍返还他们的购买价格!

“文书很公正,我签了。”

简单看了一眼,高要想都没想,就在上面签了名字,并且按下了手印。

反正只是答应不再出现肥皂而已。

对自己来说没影响。

原本自己这次进城的重事。

是想用项目承包的方式,和大秦那几个富可敌国的商人进行商议。

秦朝虽然重农抑商,但也不是绝商,只是税收高一些而已。

就比如那巴寡妇清,还有乌氏倮,那都是家产几百万金的超级富豪!

但是现在。

张苍和李斯这两个傻帽,居然愿意花这么多钱买没人要的猪油做的肥皂?

那这白给的钱,自己可没理由不要啊!

而且,文书上只规定了不能出现肥皂。

大不了自己以后只做里面放了花粉的肥皂不就成咯?

“好,我也签了。”

其他三人分别也在上面都签字画押。

一式四份,每个人手中都有一份。

“那好,我就家里等着高大人的肥皂了。”

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李斯微微一笑道。

随即,他的目光转向了尉缭:

“尉大人,我也希望贵公子,能赶在老夫收到肥皂之前,来到府上。”

“那,就先告辞了。”

三百块要比香囊还好用的肥皂!

这事可比收一个国尉儿子当徒弟重要多了!

李斯此刻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准备钱。

说着话,他和张苍转身就要离开。

但也就在这时。

国尉府的大门打开,一个家仆打扮的中年男人,风尘仆仆的跑了进来。

一边跑着,他还一脸狂喜的大喊道:

“老爷!好事,好事!”

“高要高大人,答应当咱们公子的老师了!”

这一嗓子嚎出来。

整个院子瞬间安静!

“高要?高要是谁啊?”

“居然有人当了尉大人之子的老师?而且还是尉大人主动去求的?”

“没听过!起码咸阳城中的各家文豪中,没有此人!”

院子里的众人面面向觎,纷纷议论了起来。

但!

正厅里面,此刻却仍是一片寂静!

李斯和张苍迈出去的腿都停在半空中了!

“二...二位大人,请听老夫解释...”

紧瞒慢瞒,还是没能瞒过去!

尤其人还在这里,这事就被嚷嚷出来了。

这下李斯和张苍肯定要给自己穿小鞋了啊!

“不用解释了。”

面色难看的李斯缓缓转身:

“既然尉大人如此选择,那就预祝贵公子能学有所成吧!”

话音落下,再没有片刻停顿,李斯直接走了出去。

丢人!

这人丢的实在是太大了!

这场宴会,真正意思是给尉迟找个老师,这件事在场的人都知道。

如果自己没来的话,那一切还好说,最多不过是国尉尉缭给自己儿子,找了个不知名的老师。

但是现在,自己在这里!

那以后人们谈到这事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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