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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李自成的故事——逢春 (2/3)

力汇民智,得拉拢一帮子兄弟以众欺寡,仗势欺人,乱拳打死老师傅。

拉拢人不能靠嘴,得有马匹、粮草、金银、军械以及难以捉摸的人格魅力,而这些正是李自成所缺的。

经过一番思考,李自成决定走捷径,吃现成,一溜烟跑到了甘肃投军,乘风行船,借鸡下蛋。

大家没听错,李自成是去投了军,朝廷的军队,当官兵,有编制,而不是直接造反。不但不造反,李自成的工作内容之一正是剿灭各路反王,与农民军嘎嘎乱杀。

在朝廷当兵与在村里当流氓不一样,当流氓强调个人武力,口号是“谁敢惹我”,当兵强调集体配合,口号是“谁敢惹我们”,比如棒子们已深谙此中精髓,动不动便摇人找大哥。

洗白弱三分,黑化强一倍。从军后,李自成如椎处囊中,很快冒出了头,他既能识文断字——酸文假醋上得了台面,又能棍棒散打——半专业打手上得了战场,还会骑马养马,更兼丰富的农村、驿站、杀人经历,这些金儿眼里无法变现的奇技淫巧终于得到了淋漓尽致发挥,缺点变为优点,短陷变为优势,流氓坯子摇身一变成为乱世中的优秀人才,文体两开花,妥妥的复合性专业性人才。李自成在军中如鱼得水,想不出头都难。

更难得的是,李自成不仅能力卓著,还敢打善拼,明明可以吃碗文职的饭,却偏偏主动申请到一线参加战斗,苦活脏活累活都愿意干,不怕牺牲,作风硬朗,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去医院。每每有战斗发生,李自成总是嗷嗷叫着第一个发起冲锋,永远冲在队伍最前方,与以前受气包的怂样完全判若两人。

不是李自成不惜命,只是血脉觉醒后,他发现惜命并不能保命,乱世中真正能保命、逆天改命的是权势。富人想得到权势可以氪金,穷人想得到权势只能氪命,为了品质生活、为了当人上人,李自成完全拼了。

曾经因为放不开手脚而失去了太多,感受过什么叫作生不如死,李自成如今不再怕死,他要加倍努力把以前错失的找补回来。

每场胜战后,李自成都会很仔细、很认真地割下所斩杀敌军的头颅邀功领赏,因为这是他刚写完的试卷、是军功、是前途,是他应得的奖励。

不过李自成没有沉迷于杀戮,他不是变态杀人狂,刀锋砍在骨肉上的感觉不会让他产生快感,他很清楚打杀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这些冰冷的尸体一天前还是摄氏37度,尸体的主人有的要杀他,有的他要杀,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怨仇,中间有许多甚至还是同乡或曾经是袍泽,大家都一样是牛马,是社畜,是打工人,是工具人,互相砍杀是同类相残,尸横遍野皆是农家子弟。

对死亡的悲伤和对战争的厌恶并不影响李自成杀戮,悲天悯人与杀人如麻不冲突,不愿意上餐桌便会上菜单,怜悯别人比受人怜悯的感觉好多了。

李自成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许有一天他的大好头颅也会被人以同样的方式割去,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会是谁、其态度是怜悯还是享受还是狂热。

国人认为“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那些大人物追求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天下太平等高大上的事物,像李自成这样的基层官兵追求的只是活下来,道友死了没关系,死多少也没关系,贫道不死就行,活着才有机会。

每每这时,李自成总隔着时空望向那些坐在远处中军帐中、把他们当作炮灰、驱赶他们上前线、正在笑眯眯流着口水、准备坐享其成的军官们。李自成清楚,他正在为那些漠不关心他生死的人在拼命,一将成功万骨枯,大家越努力拼命,领导们升官便越快,用大家的鲜血染红他们的朱绂和花翎。

李自成认为,这些人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的偶像,他的目标正是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有一群小弟为自己拼命,当官是他最大的工作动力。

经长期的杀人实践中,李自成掌握了大量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领兵艺术、战争规律、胜利密码,自己能杀人,也能指挥部下杀人,迅速成长,不断得到提拔,成为钢铁战士和优秀干部。他不断战斗——立功——提拔——再战斗,进入了良性循环,一路火花带闪电,一路欢笑一路歌。

李自成支楞起来了!

小有成就之后,夜深人静之时,李自成总会不由想起金儿,想与她分享这份荣光,想起她偶尔在动情之时亲昵地叫他“死鬼”,如今李自成叫她死鬼——生物意义上的死鬼。

李自成喃喃告诉金儿:“死鬼,你不是觉得我就是个没出息的、连人也不敢杀的窝囊废?谢谢你帮我打开封印,让我血脉觉醒,用你的无情来拯救和唤醒堕落平庸的我”。

“万事开头难,其实杀人挺简单的,杀着杀着就习惯了,比如杀你时还进行了长时间的思想建设,现在不用了,下意识便动上手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杀人,大把大把地杀,一批一批地杀,比老土豪富有的杀过,比老监生更有钱的杀过,比衙役长的帅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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