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今天遇见了何西,在剧院里他向何西要了电话号码,何西拨通他电话那一刻,王信愣了一下,默默地把自己的手机屏幕朝下,匆忙地回了何西一句就潦草地收尾了,好在何西也没多停驻,跟朋友匆匆地进场;他再拿出手机,上面提醒着——未接来电:塞北的雪。
几年前他们谈了一段短暂的恋爱,他那个时候很喜欢何西,感觉两个人像是被同一个灵魂支配着,经常会在一个节点上不约而同地说出一模一样地话,刚开始王信觉得很神奇,好像两个人住在了彼此的大脑里,什么都不用说,就可以洞悉一切,他想可能这就是爱情的默契;可是到了后来,他发现这种默契让他变得很疲倦,有时想搪塞何西两句无关紧要的话,还没等开口,何西就会一股脑儿地把他心里藏的那些话全倒出来,不加一点修饰,王信这时候就像是一只被剥掉壳的刺身大虾,被何西拎起来,又在芥末酱油里沾了沾,太辛辣了,呛得王信红了脸,让他又酸楚又屈辱。
今天的何西跟几年前变化有些大,整个人感觉清瘦了很多,头发也变成了利落的短发,看起来更像一个学者了;几年前王信也总是这样形容何西——上个世纪的女文人,后来何西追问,像上个世纪哪个女文人,王信想了想:“抛开外形,性格和文风大抵更像凌叔华吧。”
这位女文人虽然已婚,但并不受婚姻束缚,也不受舆论的作梗,喜欢了就是喜欢,当然,不喜欢了也会大大方方地承认;王信说:“你是真的有点像她,你对人也很热烈。”王信那时候并不觉得“热烈”是不可取的,因为他跟何西本就是同一种人,对待感情就如同里昂那多对待奥斯卡一样,永远充满热情,充满期冀,虽然一直拍一直拿不到奖,但丝毫不气馁,义无反顾地继续拍,继续释放自己;王信的恋爱也一样,恨不得把整个人都掏空了,就为了把对方装进自己的世界里。刚认识何西的时候,他也是这种感觉,而且他能感受到,何西和他一样,一样竭尽全力地去喜欢对方,像是点了一把火,把两个人都烧着了,火光冲天,让人兴奋不已。
王信一直坚信,正是因为两个人太热烈,火势太大,所以才没用多久,就把彼此就燃尽了,徒剩一堆灰烬,风一吹就散了。
王信回到家没有立刻上楼,而是坐在车里抽了两支烟,刚才对于何西的回忆只能独自完成,地下停车场这种幽暗的环境刚好适合。
王信推开房门就看到了蜷缩在沙发里的杨寄柔,她手里捧着一本书,眼睛轻轻地合着;王信轻声轻步地来到她面前,小心翼翼地抽出她怀里的那本《百年孤独》,坐在了她身旁;杨寄柔像是收到了安慰信号的小婴儿,轻和着眼睛将自己的头枕在了王信的腿上,小声轻喃着:
“话剧好看吗?”
“还可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王信一边翻着书,一边问;
“我也刚回来没多久,看了一会儿书就困得睁不开眼了。”
王信翻到书里夹着的一张对折着的纸,好奇地展开来看,上面是杨寄柔的笔记,细致地罗列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各代人物,甚至还用彩笔标注了人物关系,王信轻声笑了一下;杨寄柔捕捉到了这一声笑,心里想着莫不是自己“看书犯困”的行当引发出王信的嘲笑,这才睁开了眼睛看着王信,发现他手里拿着自己手作的“读书辅助”,一把抢了过来,小心辩解着:
“人物太多了,名字又这么相似,我看着看着就分不清了。”
“没关系,《百年孤独》不是只看一遍就够了的书,第一次看不需要看懂,先感受就好了,别给自己压力。”王信一边说着,一边合上书,在杨寄柔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
杨寄柔喜欢王信像个前辈一样跟她说话,这让她很有安全感;两个人谈恋爱半年有余,所有的恋爱画面都刚好印证了她对大城市生活的幻想。
杨寄柔在没来BJ之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住进这么大的房子里,更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演员;她直到几年后身着高贵的礼服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还是能想起那天在大街上被经纪人搭讪的那天,那是去年春天里一个普通的下午。
国图北侧的那条路,景色很好看,两边是高高的银杏树,白色的树干衬着地上还没有化完的雪,看着既凛冽又纯净;另一侧是一排高高的红墙房子,配着另一边的皎皎的白色,整条街莫名地透露出一种英勇傲气的性格。路上的行人并不多,每个人都匆匆忙忙的,仔细看,好像每个人都戴着一副眼镜,后来想想,走在海淀街头,抬眼就能看到大学,有着这种“全民皆戴眼镜”的错觉,也不为怪;这样的氛围,是杨寄柔对BJ的第一印象,可惜后来她离这样的氛围,越来越远。
那天她走在路上,一个胖胖的姐姐在她身后,紧跑了两步追上来,
“同学,你好,你也是北舞的学生吗?”
杨寄柔愣了一下,她不知道自己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北舞的门口,这时她再环视周围才发现,哪还有什么戴眼镜的学者,路上走的一个个年轻人,都不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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