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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 (1/1)

说到写作这个事就比较长久了,冯夏荫是个爱写作的女生,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写作,励志长大当个多作家,让人们读很多很多她的书。她小时候很喜欢看书,从书店里订的《意林》,拿回来看都顾不上吃饭。跑进房间找爸爸,不一会儿就没有声音了,一定是看进去书了。但是冯夏荫只在家里写,文笔也不是很好。因为学业再加上迷上了新鲜的事物就很少写了。但好在高中的时候有重拾了当年的习惯,而且妈妈还把小时候写的稿件一直留着,一大摞纸也成为了冯夏荫的小宝物。

很小的时候随便找一张纸就开始写自己的东西,小时候总觉得有贡献就一定会出名,冯夏荫写故事的总字数一直在增加,她想让大家都认可她。小时候的冯夏荫可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但对于她来说,写作是一件十分放松的事情,有时间的时候,她会写一些小玩意儿。虽然写完了自己也不会去修改只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地方,但是这些东西都被妈妈好好的收藏起来了。

小学的时候她拿出自己的小本本和小笔笔开始写,她也会写出来抒发自己的心情,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别提有多享受了。虽然她自己也嫌自己写的不好,但是很高兴。因为她可以把自己所想的东西都写下来。

中学的时候,因为忙于学习,也不是每天都在写。到了初四的时候,面对着各科的试卷,冯夏荫写作的本子也变成了验算纸。

刚开学介绍的时候,发现有两个同学也喜欢写小说,一个同学已经靠文笔好有另外的收入了,另一个同学写的文章已经在班级里传阅很久了。这又让冯夏荫拾起了小时候的兴趣。

宿舍里的同学也有看到冯夏荫晚上在宿舍洗漱完,拿出本子开始写。王姝男有好几次称赞冯夏荫的习惯好。

长大了可能就变了,不单单是写小说了,可能还有别的原因。起初冯夏荫是想用完自己初中没有用完的笔油。老天也不让她白费,因为时间太长,所以很多的笔芯写了几行字就不好用了。写好一篇完整的文章,需要用四到五个笔芯。

但后来发现,一本完美的书才是最重要的。它可以为这本书“美美”的出版再等10年。

渐渐地就对写作上心了,有时间就会写,一步一步地修改。写作的魅力就是提升自己的水平,大部分优秀的作家,说话也是很有门路的。写作也让时间变得很快,一转眼时间就过去了几个小时,冯夏荫不是每天都写,但写的那一天一定会度过很长时间。

写书可以提升自己的语言能力,可能不能尽快的会说话,但是可以让你快速地反应能力。写冯夏荫喜欢写有关于自己的真实故事,这样不仅可以让大家了解状况,而且记录下来真实的东西,还有些纪念意义呢。

而且现在每写一本小说都会有专门的本子,不出一个月,本子上就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她很想完完整整地写完一本,而且全都是她的功劳,她十分满意,会显得她很有成就感。

冯夏荫不仅在小本子上写日记,也在电子系统上写小练笔。想起小时候刚才电脑上写的文章,看出来自己很努力的。与现在不同的是,现在写的会有很多高级的词汇,虽然可能还是很烂。冯夏荫从写作上尝到了甜味儿,但简单的文字让她更加注重书的阅读。冯夏荫喜欢写作也有一个让人捧腹大笑的原因,写作不需要花费很多流量,最多是上传,这么划算的买卖不做白不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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