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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什闾城 (2/3)

遗骸呢?”。

“那谁知道”。

网上还真有这件事的新闻,跟他说的很接近,最后多提了一句,因为某个工作人员的疏忽,那堆残皮破骨在运下山的过程中不慎丢失。

“到了同益古镇,我给你们做向导”。

胖子不达目的不罢休,拿出身份证:“我叫罗静安,探奇杂志社的记者兼摄影师,不是坏人”。

一听这杂志社就大不了,草台班子。

“罗静安?”。

第二天,我把他介绍给女孩儿们,小妹眨着眼睛:“锣不是越响越好吗,应该叫罗震天才对,怎么会越敲越安静了呢?”。

“因为在古代,锣声一响,不是走水就是盗抢山匪,所以,没有锣声就是好的呀,代表着宅院四邻平安”。

“那你就是福星喽”。

人对人产生好感,往往就在一瞬间,他和小妹挤在后排聊个没完,旁若无人的嬉笑打闹。

陶木春递给小妹一瓶牛奶,没接住,胖子捡起来,开玩笑的说:“也请我喝一瓶吧”。

话音未落,就被苏欣晨抢了过去:“……这么小一瓶,你怎么够喝?给,喝这个”。

车里有超大瓶的可乐,胖子抱着,哭笑不得。

我猜里面装的是陶木春的血,白色的血。

“同益古镇好玩吗?”。

小妹含着吸管:“为什么叫同益?”。

她以为胖子的解释一定很有趣,没想到却非常离奇血腥。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同益古镇的前身是什闾城,二百多户人家,谁也说不上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只知道是一个大家族,吴氏家族。

吴氏家族极为神秘,因为周边没有乡村农户,城里每个月都会派出一支驮队,步行百里,到大集上用粮食换取油盐布匹等生活用品。

据说他们长相凶恶、额头涂青,张嘴一排獠牙。

“你说的是人,还是妖怪?”。

小妹本来笑的还挺开心,猛然联想到自己,表情失落,偷偷拿眼瞟胖子。

“所以没人敢从什闾城下过,直到遇上了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这货是新上任的农都尉,一天,他巡视地方,发现从前那座荒城如今人畜兴旺,便命令恶仆去征粮,三说两说动上了手。

“吴氏族人非常彪悍,吱哇怪叫,把这帮家伙打的哭爹喊娘,恨不得多生两条腿”。

这下可闯了大祸,农都尉上报郡府,谎称什闾城是猿山狐丘,半人半兽的妖邪藏身之地。

太守立刻派大都尉沈鹤鸣前去围剿,浩浩荡荡来到城下,远远望见数百刁民出城迎战,为首的是位桔皮麻脸的少妇。

“这女的看来不简单,打赢了吗?”。

“四个字,虎入狼群”。

胖子连说带比划:“一口气把沈鹤鸣撵出了五十多里地,不敢再攻城,怕挨打,家也不敢回去,怕挨骂,原地安营扎寨,商量对策”。

我开着车,正听得津津有味,苏欣晨一捅我,让我注意前方,原来那辆大货柜已经驶上了弯道,准备下高速。

她又指后视镜,银色面包车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玻璃反光,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人。

“都留点神,去哪儿别落单”。

陶木春要苏欣晨寸步不离的跟着小妹。

小妹撅着嘴,嫌我们乱打岔,一拍胖子:“接着说呀”。

“……两天后,大雾弥漫,有猎户迷失了方向,来到什闾城附近,听见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走近一看,你们猜怎么着?”。

雾蒙蒙里,城中红光四散,如同血雾一般。

大火持续了两天两夜,没有一个姓吴的逃出来,全烧光了。

沈鹤鸣就这样进了城,一边向太守索要抚恤物资,一边重建街道房屋,将整座城修得固若金汤。

他还命令官兵把家眷们都接来,打出福祸同享、人人得益的招牌,改名同益,最终如愿以偿的被推为城主。

“虽说当了土皇帝,但总归是穷乡僻壤,怎么能和郡府相比,沈鹤鸣留守在这儿,其实是有野心的,只是没过多久就死于一场雪崩,连尸首都没找到”。

过了几年,沈鹤鸣的妻子梅姿夫人因为私自在雪山开矿,上面派人来调查,不料,这位小娘子是个火爆脾气,一言不合,揭竿造反。

她麾下有大小神力营,百姓统称为“兽兵”,或者“吉古将”,那真是所向披靡,成为朝廷的恶梦,不过毕竟一介女流,中了太尉的诱敌深入之计,被落石困于山谷,士兵不断的倾倒油脂,把岩石都烧化了,火熄后,灰飞烟灭。

跟沈家有关的人听到这个消息,连夜逃走,又扔下一座空城,但同益二字却保留了下来。

“报应,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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