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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祸不单行 (2/5)

br/>一番讨价还价后,阿龙算是给了威哥几分薄面,把8万的价码降到2.5万元。

强浩还能说什么呢?只得按单照付了。而自己因此欠威哥一个人情,不得不邀请帮了自己大忙的威哥再次转身去了趟KTV。这样下来又花了一万多。

本来这事也算了结了,但强浩事后越想越生气,自己在滨江地盘上被人敲了竹杠却无计可施。于是事隔多日后的一天将此事告诉了哥哥强超。

强超闻讯十分错愕。虽为弟弟“打抱不平”,但毕竟“隔行如隔山”啊,有些法律知识自己也不太懂,更不要说如何保护弟弟的合法权益了。弄不好说不定还有可能把弟弟原本还只是一点经济损失变成了刑事犯罪啊!

不是有个法院的同学强卫兵吗?他肯定知道怎么办!

强超想到这儿,便迅速打通了强卫兵的电话,并把强浩的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强卫兵听完强超的描述情况后,很肯定地回应道说:

“你弟弟强浩肯定是被人敲诈了,你们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情况还有的反转。我听说最近警方接到了不少的类似报案,部分已经提交到了检察院和我们法院。作为老同学,我不得不提醒你们: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私了。本来想减少点损失,结果被这些人抓住你们不敢报警的心理,从而让你们损失的更多。”

强浩依计而行,很快滨江市警方就受理了他的上诉。

在一通案情询问的笔录后,警方意外地告诉强浩说:

“你遭遇的撞车事件不是个案,最近在滨江市区范围内已经出现多起类似的案情,情况大同小异,群众影响恶劣,我们警方判断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流动作案所为。我希望你在这段时间少点进出这些娱乐场所,我们警方已经为此正在布下‘天罗地网’呢。这些人不抓到,我们警方压力也大啊,希望你多多配合。”

强浩当然会积极地配合警方的要求,所以对警方的各种提问那叫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

由于强浩提供十分有价值的线索,再加上其他类似案情的甄比以及多处警力的全力侦查,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阿龙抓获,随后又抓获了两个同伙小黄和小橙。阿龙就是那天追尾的事故车司机。

警方的喜讯传来,令强浩激动不已,只是令他强浩没想到的是,那天自己好心开车送他们回家的新朋友小黄和小橙居然跟他们也是一伙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警方提出:类似案件的所谓巧合,不过是他们团伙经过预谋的犯罪“梗”而已。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如实招供了:

原来,阿龙一直就以敲诈酒驾司机为业,小黄和小橙帮他物色酒后驾驶司机并提供准确信息,然后再由阿龙找到地点和车辆进行故意追尾,同时抓住对方喝酒不敢报警的心理,借机大肆敲诈,事后阿龙会支付信息费给小黄和小橙的。

那天,强浩和小黄、小橙一起在KTV喝酒后,强浩送小黄和小橙回家,从上车开始,小黄就给阿龙发送了短信,告知其强浩的车牌号的行车路线信息,阿龙开车赶来一直尾随。小黄、小橙到家下车后,又给阿龙打了个电话,说“那个家伙喝多了,马上会从X花园后面路出去”,阿龙闻讯,迅速将车开到指定路边等候。

强浩将小黄和小橙送到家后,就想直接向前开,回家了事。

而小橙一看不是自己和阿龙约好的路段,怕早已埋伏在那的阿龙扑了空,于是及时拦住了强浩,煞有介事地告诉他说:前方是临时改的单行道,要想不被摄像头拍到,现在只能掉头绕回来。

强浩本来对这一带就不是很熟悉的,加上瞎灯瞎火的还喝了点酒,于是就听信了小橙的话,掉头开往X花园后面的道路,也就是开上了阿龙埋伏好的路段。

所以等强浩开到一个合流路口,阿龙开车就突然从旁边加速,直接撞上了强浩的车。

因事先知道强浩喝了酒,遇到这等无辜被撞之事不但要自认倒霉,还不敢报警,反过来还任由自己这个“肇事者”来反向漫天要价,所以阿龙一开始故意吵着说要报警处理的。

心虚的强浩自然不肯,所以想要私了。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阿龙于是便趁机狮子大开口地搞敲诈,说自己的车损坏严重,向强浩索要8万元,否则就要报警处理。此案虽然牵涉到了一个叫威哥的调解,其实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最终,阿龙还是成功敲诈到了元,并在第二天就分别分给小黄和小橙各1500元做信息费。

虽然报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合法方式,但阿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以报警相要挟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不得不同意私了,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小黄、小橙与阿龙一起预谋敲诈酒驾司机,为阿龙提供信息、故意把被害人指引到埋伏路段,属于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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