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此,强浩的“冤情”得以“沉雪”,心里自然十分高兴。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打电话邀请了对自己帮助最大的同学强卫兵务必赏面过来聚一聚,喝点小酒聊表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当然这其中自然少不了自己的哥哥强超的作陪哟。
“什么叫好心办坏事?之前我没跟你们说我老婆开摩托车撞人的事,事情已经过去了,人也伤的不轻,但人在这个时候切忌要按程序办事,该先报警的就报警,不要因为看着人已经伤在地了,就乱了程序直接送人就医了,甚至垫付了伤者的医药费。这么做结果就真的要乱套了。不但自己垫付的钱拿不到,还因为没经过交警责任认定破坏了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也因为没有官方的交警责任认定而拒付赔偿。而你这个案情,不管自己有多大的过错,千万不要图省事私了。对方就是抓住了你喝了酒想私了的特点狮子大开口逼你就范。所以,强浩兄弟,遇到这事不管自己屁股是不是很干净,要想避免经济损失的最佳选择还就是第一时间去报警,这样起码一开始就断了别人借机敲诈你的可能性啊!”强卫兵喝下第一杯酒,“语重心长”地对着强浩于是说。
“你知道你撞的那个人是谁吗?他可是咱们市农村农业局王局长的小舅子哟,法院审判前,王局长不知道托多少人来跟我说情的。我这人在司法界混这么多,还不知道怎么摆正自己的立场啊?我最多口头上答应过问一下,实际上也就是给这些头头脑脑们一个台阶而已。我一直交待我们法院的法官们不要受外界的影响,一定要从司法角度来评判什么一桩民事诉讼。做不到这一点,你审判的案子迟早有一天会被人翻案的,到时候你作为法官的一世英名就毁了。”强卫兵喝下第二杯酒,借着酒兴给俩老同学爆出更大的“瓜”,也象是“酒醉心里明”地在有意地“敲打”着自己和同行的司法人员,从而显示出他作为执掌滨江市人民法院尺度的院长的不易。
“当然,强浩你所提及的威哥这类人,看似当时帮了你的大忙,实际上他也是我们滨江社会的毒瘤啊!作为老同学,我劝你以后不要再跟这种人去接触了,因为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把你拖下水的。听我大舅哥强云龙说,在整个滨江市,类似威哥这种人渣不下三十个,什么龙哥啊、光头强啊,他们公安系统早就已经在密切地‘关注’这些人,一旦这些人稍有出格的行为,公安干警们第一时间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缉拿归案的!”强卫兵喝下第三杯酒,算是给有点“懵里懵懂”的强浩指明了一条混社会的正道。
(二百六十二)
经历了撞车事件以后,强浩开始变得很小心,晚上外出的活动也大大减少了,只不过每到晚上看到滨江城内外灯红酒绿的,难免心里有些抓狂。
不过就并不影响大白天强浩工作的态度和质量。可以说,踏实肯干的强浩在哥哥强超的“身先士卒”和“言传身教”下,工作能力进步很快,为人处事也开始变得更加成熟起来,不仅得到广大村民们的好评,甚至还多次得到哥哥强超的当面夸赞。
一般村民的好评自然也是必要的口碑,但能被滨江村群龙之首的哥哥强超当面夸赞,那就在滨江村就是无上的光荣啊!所以获此“殊荣”的强浩开始有点飘了。
一日,强浩外出办事。由于要去的地方不是很远,也为节省点费用,他没有选择打的,而是推出村部里人人可骑的公用自行车来代步。
强浩骑着自行车一路正常行驶,没想到路过蒋家村的村头时,因超越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时,对方刚好扭头吐了一口唾沫。
这口唾沫来的突然,让强浩避之不及,刚好落在了他的衣服上。
强浩感到十分恶心且相当愤怒,停下车上前拦住大爷,想要讨个公道:
“一点素质都没有,随便乱吐!现在吐到我身上,大爷你看怎么办吧?”
强浩其实心里只是想要求大爷给他道歉就行了。
村头很快就围上来几个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人,边看着这“大瓜”边指指点点。
而被截住的大爷显然也看到了强浩身上的脏物,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本也想着道个歉就走人算了。但一看到小屁孩一样的年轻人说话那种咄咄逼人的架式,还有几个村民正看着自己呢!一张老脸就有点挂不住了,所以说起话来也是软中带硬的不给年轻人好口气来受:
“咋的了?多大的一点事啊?吐到又怎么样?会死人啊?再说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也没长前后眼的,都是你自己骑的快赶上了,你自己处理一下不就得了,但不依不饶地大呼小叫的,你信不信我走过的桥都比你走过的路多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