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不过弹指间,他竟经历了丧妻丧子的悲痛。
……
虞朝天启元年,新帝登基,他承先帝遗风,励精图治。重农桑之本,兴工商之利。一时之间,虞朝境内人烟稠密,市井繁华。
此时,距离陶府那场悲剧已过去两年。
陶锦书如今年满十七,生得亭亭玉立,她身旁跟着一个新面孔,名唤春桃。
两年前,陶儒遣散了大部分府中的老人,并且给了他们一笔安置费,毅然决然,招了一大批新人入府。
陶锦书觉得奇怪,几次三番问过缘由,眼看父亲真要动怒,她便乖乖认怂了。
“小姐,我们今天要查的是布行,您怎么往这儿去了?”
陶锦书才要抬脚迈入首饰店,闻言,尬笑几声,摸了摸鼻头:“春桃,你是知道的呀,小姐我就爱些金银珠宝。”
“可是小姐,奴婢今日出来的急,没带够银子。”春桃说着,面露羞色。
“啊?好吧。”陶锦书望了望着柜上放着的那枚蝴蝶螺钿钗,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去。
父亲自从上月起就削减了她的开销,甚至还特意嘱咐城中商贩,凡是见了她,一概不许她赊账,哪怕是自家商铺,美名其曰历练她。
“要是贺哥哥也出来就好了。”陶锦书不由得感慨一声,“每日读书,跟掉书眼里似的,明明以前也没有那么喜欢读书。”
“小姐,贺公子如今已是咱们扬州知州,若是不勤奋用功,哪里来的知州做?若是没有官做,小姐将来也当不了官夫人呀。”春桃打趣道。
“好呀你!居然也学会打趣本小姐了。”陶锦书佯装生气,与春桃打闹了起来。
这么一嬉闹,也没让她注意到身后疾驰而来的骏马。
背后突然被硬物弹了一下,也是这一遭,让陶锦书扭头注意到了危险,慌忙拉着春桃躲开。
“明义楼办事,闲杂人等,速速退离!”
马背上的人身着描金黑袍窄袖衣,穿戴臂甲,手持令牌,疾驰而过,惹得尘土飞扬。
“咳咳咳——”陶锦书扇了扇空气中的灰尘,捂住鼻腔,“怪不得是个人,都上赶着去明义楼当差,好生威风。”
明义楼是本朝的最大情报处,虽是今年新设,却已声名鹊起。
传闻其楼中人,行踪不定,时而张扬,时而内敛。
如今她算是见识到了其中一面。
陶锦书嘟嘟囔囔说着,全然忘了被东西弹了的事实,“春桃,我们还是去布行吧。”
“嗯嗯!”
陶锦书拉着春桃转身,朝后绕去。
首饰铺对面,茶阁二楼雅间,有人将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把她方才看过的首饰买下来。”
男人放下手中黑子,目不转睛望向着陶锦书离开的背影。
他生得比女人还媚上三分,狐眸潋滟如春水,唇珠饱满,天生带着朱色。
“是。”
不多时,那支金钗就被递到了贺之珩手里。
他单手撑着头,玩味把玩手里的物件。
今日是他第一天来扬州,去住宿的途中,鬼使神差想去茶楼听曲,没想到,陶锦书的身影,竟就猝不及防撞入了他的眼中。
即便从来扬州的那一刻起,他就做足了跟陶锦书相遇的准备,但那颗几乎要跳出胸膛的心脏,还是暴露了他的紧张。
她实际看上去,要比画里瘦些,要比信里更活泼些。
两年过去,少年已褪去大半青涩,当年的落魄模样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因长久以来掌握权势,被熏陶出的一股淡淡的倦怠感。
“若我把你送给她,她会喜欢吗?”
贺之珩像是习惯了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几分病态跟偏执,手中转动着珠钗,在太阳下折射出七彩光。
末了,他轻轻一笑:“她会喜欢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