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而且,在人多口杂的昏礼上抛下所有人,杀完人再跑回来,还能不被发现,这得是多么身手敏捷狠辣的手段?
最主要的是,选在昏礼当夜跑出去杀人,再跑回来继续完成昏礼,并且要保证不被自己都新婚妻子和婚礼现场在坐的亲朋好友发现。在坐的都是亲戚邻居,万一失败,互相之间基本上都是认识的人,这也太潦草了!
死者是死于食用了有毒的鱼胆而遭到“鸩杀”,也就是说,也许凶犯是提前备好了有毒的食材,让死者吃下或者逼迫他吞下,从食用有毒食物,到毒发身亡,这是需要时间的。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死者可能是蠢到不知道鱼胆有毒,那他食用了鱼胆,从一开始的一切正常到中毒之后,那段时间,难道是有一个凶手一直呆在死者身边,盯着他让他没办法出去呼救、或是想别的办法自救?
有可能吗?凶手是直到目睹死者彻底死亡、死得透透的之后才离开的?
那这就不是纯粹的“杀人重案”了!这是彻头彻尾的疯子!我要你命我还要你死在我眼前?
是复仇吗?
记得我们的仵作从死者胃里、肠道残留物中找到了一块指甲盖大小被消化殆尽的鱼肉。
也就是说,死者是连鱼肉带鱼胆一起吃的,他真的蠢到不知道去除内脏,直接烹煮、食用了一整条鱼?
那他为什么不自救?
公师董并不了解鱼胆的毒性,也没办法去实践。所以他对这种事有很多疑问。
去翻了翻医书,发现据书中所记载:“鱼胆中毒起病较急,多在服鱼胆后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之后发病。先见呕吐和腹痛,故呕吐较重,多者每日可达三十次以上,吐出食物甚至胆汁,有时可带血。腹痛多为阵发,位在上腹部,并不太重。腹泻较轻,呈不消化便。发病后一至两天,肝脏渐肿大,肝功受损,发生黄疸。此外患者多伴发热,精神萎靡。小儿易有发烧、心跳加速、呼吸困难。重者昏迷、昏迷、反复惊厥,以致死亡。
尸检主要表现为胃及空肠水肿、出血,肝、肾坏死,出血。心、肺、脑均有水肿……”
等等……鱼胆中毒并不会造成七窍流血……!?
可县衙里的仵作……可没说这个啊!
绝对有问题!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
公师董大怒!庸医害人!这个衙署的蠢货仵作!误我大事!他的验断绝对有误!
“去把赵伯阳(本县仵作)给我叫来!”
“县尊!他休沐回家了!”
听说县衙仵作休假回家去了,公师董怒不可遏,气得咆哮道:“休个屁的沐!!这个!蠢货!!一个县衙雇员居然能休沐得了!倒反天罡!”
由于自己单纯无脑地选择相信那个家伙,一味地天真、自以为是,自负且无知、因为自己的愚蠢,冤枉了吴浒四,还错抓错关了他,甚至对他动用了下三滥的招数。
赵伯阳赵宝玄,是本县仵作,有两个徒弟,也在本县充任仵工(协助验尸、搬尸、杂务)。
对于这家伙,公师董对他真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日常工作离不开他,“恨”是因为这家伙的底子“有问题”。因为赵伯阳既是本县佐吏,还是本县大户、富商赵伯泰的亲弟弟。
而赵伯阳的两个徒弟,县里的两个仵工,林尔孝、郑玄基,都有在暗地里放债开赌的劣迹。
不过这俩小子背靠自己师父,仗着是县里首富家手下的名头,大肆开张放赌,并趁机主动向在赌桌上输急眼了的人放债,谋求收取数倍以上的利息来赚取利益。
这种生意一本万利,这“兄弟俩”又有商、政两道替自己“做主”,这“生意”可真的是风生水起。
反正也没人敢查他们,县里、官府里上上下下有多少人拿过他们师徒三人的好处,数也数不清。
事到如今,公师董突然怀疑起这个赵仵作来。
难道是死者欠了赵家的赌债?因为死者还不起,赵家将他搞死,杀鸡儆猴?
“将赵伯阳召回来!告诉他他的假结束了!”想到这,公师董便对着堂下慨然大喝一声。
“这……”本县的县丞,也是公师董的佐官,面露难色,不敢接茬。
“怎么?我说的话不算数?”公师董皱紧了眉头,斜眼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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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