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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大闹天宫 (1/3)

县衙衙署后院,尸房。

看着尸床上躺着的死者,公师董开始回忆起死者的资料。

死者高金泠,二十一岁,曾参加过长安选士,落榜而归,至今在家务农,以此为生,父母令他独自居住,言曰“家里不养闲人!”故此死者死时一直是独居。喜好养猫,曾与本县猫贩子吴浒四有过短暂交好,甚至是亲如兄弟,只是后来便没了下文。他生前闹事的那家的新娘子,是他远方堂妹,具体什么时候、有没有过其它的交往,这个不得而知,人家小娘子刚刚嫁人,去问了估计人家也不会说。

“高……金……泠……”

可是,尽管就像是那个吴浒四说的,公师董已然如此的大张旗鼓、大肆宣扬自己的办案经过、眼看已然算是打草惊蛇、招摇过市了,却还是没有惊起一丁点水花,到现在他也还没看到有任何背后的势力团体跳出来。

难道是这里水太深了?这点沙砾根本不足以惊起水花?

还是说,就是自己想太多,此案和这些人没有一毛钱关系,人家珍惜自己的羽翼,也压根懒得管?

水潭太深,那就是“渊”了。

如果真的和幕后的黑手无关,那自己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案子的性质,这就是一起简单的“情杀”?

如此一来,新娘子为了让这个可能在以前和自己有过纠葛的男人彻底住嘴,新郎官也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保住家族的声誉,必要让这个敢在自己的人生大事上触霉头的毛头小子付出生命的代价。

看上去似乎很有可能。

可惜,没有任何证据。

都要成婚了,我会去管一个喝了酒的疯狗?还在当晚把他弄死了?这不是明摆着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事发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不是让所有人起疑,加深对我的嫌疑吗?

低着头,看向死者,死者高金泠,全身皮肤白皙(现在看着发青),唯独小臂肤色明显比大臂颜色更深,肤色深浅界限分明,是常年劳作,衣服袖子卷起,露出小臂的原因。

脸色苍白透着青色,一种泛黑的青色,鼻孔里有已经结块的黑色血块。

眼睛往下走,从脖颈下已经是开口再缝合的蜈蚣缝线,从脖颈下直到脐下三寸。

因为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尸体的那里早已缩成了一丢丢的小肉揪。

公师董翻出了关于高金泠的尸格,上面明确标记了死者五官异常肿大,泛黑,有异臭,胃部内壁有大部出血,尤其是肾脏和肝脏,“中毒”特征明显。很显然他是死于某种毒,剧毒。

当初公师董还因为这个追问过处理这具尸体的仵作:“毒?哪种毒?这世上有毒的东西多了去了!只要是控制好量,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致命的毒!你总得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是什么毒!”

“看死者身上留下的‘痕迹,’有可能是两种毒物的混合,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毒物一种是剧毒的矿石砒霜,一种,是自然界里的活物身上才有的毒——鱼胆!”

“鱼胆?”

“死者的胃里,还发现了某种鱼的肉。”

公师董之前从不知道也并不清楚鱼胆还能“杀人”,所以他对这个结论颇感意外。

“草、青、鳙、鲢、鲤,很多种类的鱼,都是有毒死人的危害的而且,民间多以食用鱼胆可以明目来将其作为偏方来使用!”

“那……鱼胆真的可以明目吗?”突然听说到以前从来没听过的知识,脑袋有点不够用了,公师董一下子有点掉线了,他不死心的追问了一句。

“当然是……不能了!”仵作打着哈哈,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现在问题是,死者是自愿食用有毒的鱼胆,自杀而死,还是被人为投毒,误食了或者是被迫食用了这种有毒的食材?

躺在尸床上的人,双唇微抿,双目微闭,似乎还带着一丝纠结,还有一点点痛苦。

但是他没机会再开口诉说自己的冤屈了。

目前为止,毫无头绪,公师董像一块万年老冰一样僵在原地,就这么低着头深深地望着尸床上的死者,似乎要在他的皮肤上灼烧出两个大洞。

猛地一个激灵,公师董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来不及多想,他疾步飞奔而出,窜出尸房的时候又差点让门槛绊倒,一个踉跄,才好不容易站住。

深夜,吴浒四遭到县衙兵役的拘传,对,你没看错,是拘传。

吴浒四一脸蒙圈,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县衙大堂上,公师董身着深色青草绿的袍服,据案而坐,立素于庭。

按照旧例,各州州司马的品级根据州的大小和重要性有所区分,具体来说:

上州司马是从五品下;

中州司马是正六品下;

下州司马是从六品上。

得利赢城(县)隶属于安东都护府治下铁围城(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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