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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李自成的故事——称王 (2/3)

一起没了退路,实际上是李自成把大家引上了绝路然后断了大家的退路。

时机已经成熟,李自成的一个亲信站出来提出建议:“反了得了!”

另几个亲信也喊着附和,叫嚣着要造反。

大家面面相觑,你瞅瞅我,我瞅瞅你,事情到了这一步,只能一条道走到黑,跟着李自成反了。

于是,李自成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队伍,当了一伙穷途末路亡命之徒的负责人。

负责人需要对团队和队员负责,逆境时给大家一条活路,顺境时给大家一份家业。

李自成规划好了队伍的将来,但没有目前哪来长远,想要顾及将来的发展必须首先度过当下的生存危机。

李自成知道,他们这点兵力不足以创业,甚至不足以自保,身子骨单薄,孤军奋战只有死路一条,别说是对上官军、民军,便是一股中等规模的土匪也能把他们打成渣渣。

经过一番斟酌,李自成借鉴儿时在庙里寄名的成功经验,将自己的小团队打包寄存在一支民军队伍,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借鸡生蛋,共举大事。

这不是寄生,而是共生,李自成和农民军互相借势,互相当工具人,各取所需,共谋发展。

李自成的部队虽然人数不多,但兵种优良——骑兵,跟随他举事的更是精锐中的精锐,相对同等数量的步兵遥遥领先,可实施降维打击。

而李自成加入这这支民军没有战马,更没有谙熟马性的骑士,对官军骑兵的非对称战争中被祸害惨了。还好人多势众,挤也能挤死对手。

李自成与民军的结合完全是佳偶天成,珠联璧合,李自成做技术活,当尖刀,做斥候,搞偷袭,打结合部;民军们干脏活累活,一拥而上,混水摸鱼,乱拳打死老师傅。

李自成很喜欢这种合作方式,他的骑兵来去如风,进可攻,退可守,占上风时抢人头立战功,形势不妙一溜烟跑没影了,留着民军当炮灰当肉盾。

在不断战斗中,李自成个人的战力、阅历、经验、才能、名声、人脉、财富迅速增加,粉丝蹭蹭往上涨,直系下属越来越多,短时间内便超过了在官军中的待遇。

美中不足的是现在寄身的这支部队有点弱,供李自成发挥的平台太小,无法跟上李自成的迅速发展步伐。

良禽择木而栖,李自成一边打仗一边观察,寻找更强的合作对象,并最终加入了他的舅舅高迎祥的部队。

高迎祥何许人?祖籍陕西,造反前主业务农,兼职贩马。

若说李自成养马相当于现在的制造和维修坦克,高迎祥贩马则可以算是军火商。这甥舅二人的发家经验再次验证:马者,兵甲之本,国之大用。

高迎祥起兵后迅速崛起,驰骋西北,扫荡中原,连营五十里,烽火照西京,铁骑踏长安,最高峰时领兵20万,创下了“高闯王”名头。

李自成属于韩信般的军事天才,士兵多多益善,加入高迎祥大军后迅速找到了真我,走上了发展快车道,小宇宙爆发,战斗力爆表,军事天赋、韬略智谋等方面出类拔萃,鹤立鸡群。

明明可些通过裙带关系搞点文职工作,李自成却凭硬实力出生入死,亲冒矢石,亲自砍杀,很快便杀出了赫赫威名,成为反叛大军的骨干,江湖人称“闯将”。

后来,在高迎祥被杀后,李自成接管了其余部,借船出海终于升级为造船出海,寄身改为夺舍,坐拥十万大军,成为任何一方都无法忽然的强大势力,敢和任何一支朝廷军队硬碰硬,至于我们前面提到的号称拥兵百万的左良玉左大将军便是李自成的手下败将。

李自成有出息了,感觉以前的“闯将”称号不太合适,和下属们商量着想起个好名字。

李自成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名字事关形象、运势、婚姻、健康,欲成大事必起好名,比如伟大人物的名字中总会有“国邦民家,宏瑞治平、恩德泽世”等关键字,怀宇宙,怀天地,怀人世,怀长空大陆,怀高山大河,有格局,有气势,有霸气,寓意丰富且美好,正能量满满。

至于“闯王”的名号,李自成不是觉得晦气,也不是有精神洁癖不用二手货,只是感觉这个名字不正经,颇含暴躁、莽撞、猛烈、不安份、若祸精、不能长久、走一步看一步、有今天没明天的意思,只比其小名“枣儿”“来儿”之类好些,便是连其直名“鸿基”也不如。

下属们商量来商量去,冥思苦想也给李自成想不出个好名字。这也正常,因为他的部队属文化荒漠,成员大都是九漏鱼,会写名字便是高学历,让他们起个高大上的名字比让他们杀人还难。

大明不乏文化人,只是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全去给政府打工了,没人愿意过这种吃上顿没下顿、有今天没明天、有头睡觉没头起床的日子,李自成这个半吊子秀才已经是这支队伍学历的天花板,甩其他人好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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