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厉王姬胡,是西周第10位君主,在位36年,是个无道的昏君,下面说一说他在位期间做的荒唐事。
1,贪财过度,激起民怨。
周武王建立周朝时,制定了《周人共享山林川泽以利民生》的典章制度。典章制度规定:山林川泽属于国家和百姓共同所有。百姓可以进山林,采摘野果,打猎、采矿,伐木盖房,可以到河流,湖泊种植农作物、捕鱼等。周厉王以前的各位君主,都遵守这一点典章制度。百姓们都过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田吃田的自由生活。
周厉王是个贪婪无比的人,他继位后,认为自己是天下的君主,天下的一切资源都是自己的,于是他便有了改变先祖创立、历代君主都遵守的《周人共享山林川泽以利民生》典章制度的想法。
荣夷公是个阿谀奉承、贪图财利的奸臣,经常为周厉王出谋划策。有一次,周厉王对荣夷公说:“山林川泽本应属于国家所有,现在国库不足,你有什么办法让国库充足起来”?荣夷公回答说:“您可以下达命令,将山林川泽归国家独有,在进入山林川泽的要道增设关卡,派人日夜把守,人们进入山林川泽需要登记方可进入,出来时将大部分所获得的财物上缴国家;采矿者将大部分收入也上缴国家,同时增加农民的田租赋税。这样以来国库就充足了“。周厉王听后双手一拍,站起来高兴的说:”好主意,好主意,你真不愧是我的好谋士,明天在朝堂上,我就宣布这一决定,任命你为卿士,掌管国家事务“。荣夷公听后,心里乐开了花,急忙跪倒在地叩头谢恩。
第2天在朝堂上,周厉王把荣夷公想出的馊主意跟大臣们说了一遍,遭到很多大臣的强烈反对。周厉王不顾大臣的反对,当众宣布,任命荣夷公为卿士,掌管国家事务。卿士在当时是最有实权的官员,相当于丞相。
荣夷公上任后,派出多人前往周朝直接管辖的区域及各诸侯国,宣布周厉王《山林川泽全归国家独有》的诏令。派出去的这些人在城门两侧,大道路口等显要位置张贴布告,告知天下百姓进入山林,下水捕鱼都要进行登记,且将所得财物大部分上缴国家。布告张贴后,百姓们十分不满,议论纷纷。
容夷公派出多人到各地山林川泽的要道设置关卡,在各地招聘官吏,在关卡处日夜把守,收取财物。还派人在河流、湖泊上乘船巡视。被招聘的官吏中,有很多是不务正业的地痞无赖。这些人趁机大捞一把,在国家规定的数额基础上再次加码,将多收的财物归为己有。百姓们辛苦一天,将获得的财物绝大部分都要上缴,剩下的仅够全家人当天食用。在山里采矿的人,将收入的绝大部分都要上缴,其收入所得只够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开支。在关卡收取财物的官吏不但贪婪,而且十分蛮横,百姓们上缴财物时,若脸上显示出不高兴,或者说一句不满意的话,轻则是大骂、重则是殴打,打的百姓遍体鳞伤。百姓们背地里都骂这些官吏,如虎狼、似强盗。全天下的百姓都怨声载道。
2,暴虐成性、奢侈专横。
周穆王是周朝的第5位君主,他在执政期间,制定出5种刑罚,从轻到重依次是墨刑【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刺图案,在染上墨】,劓刑【割掉犯人鼻子的刑罚】,膑刑【是断足或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宫刑【对男女犯人的阴处施刑、男人被割掉生殖器。】和死刑。墨刑的条文有1千条,劓行的条文有一千条,膑刑的条文有5百条,宫刑的条文有3百条,死刑的条文有2百条。5种刑罚的条文共计3千条。这套刑律名叫《甫刑》。《甫刑》又规定了如何赦免,以罚款代替刑罚的条文。明确规定:触犯墨刑证据不足,有疑虑的应当赦免,罚款100个钱,但要核实他的罪过;触犯劓刑证据不足,有疑虑的应当赦免,罚款200个钱,但要核实他的罪过;触犯膑刑证据不足,有疑虑的应当赦免,罚款350钱,但要核实他的罪过;触犯宫刑证据不足,有疑虑的应当赦免,罚款500个钱,但要核实他的罪过;触犯死刑证据不足,有疑虑的应当赦免,罚款1000个钱,但要核实他的罪过。
周穆王,周共王,周懿王,周孝王,周夷王在执政期间,都慎用《甫刑》,告诫审判官员要谨慎判案,证据略有不足就应该赦免,以罚款代替刑罚,所以很多人都得到了赦免。周厉王知道自己改变了先祖制定的典章制度,会引起天下百姓的不满,为了平息民怨,他采用了加大刑罚的办法。他给负责审判的官员下达诏令:免去有疑虑的,应当赦免,以罚款代替刑罚的法律条文,这样以来很多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再赦免,一律刑罚,使无数的人受冤屈。面对周厉王采用酷刑的措施,百姓们内心十分恐惧。
周厉王对朝中大臣还比较仁慈,而对低级的官吏、宫中的工作人员相当暴虐,这些人有了一点过错便加大刑罚,绝不轻饶。
周厉王看到自己改变了先祖建立的典章制度。使国库快速充足起来十分高兴,他便更加奢侈了,于是下令对宫殿、宫室、楼台重新装修,使用了大量的黄金和美玉,使这些建筑更加富丽堂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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