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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和氏璧传国玉玺秦代玉器 (5/8)

鱼形,两面阴刻眼、鳍等纹饰,嘴后有一穿孔;湖北楚郢都纪南城凤凰山墓M7O出土的玉觽,长13厘米、宽5.5厘米、厚0.8厘米,青玉质,呈玉龙形,一端为龙首,口部微张,器体中部有圆纽,纽下有穿孔,尾部呈锥状,向相反方向弯曲,通体饰绳索纹。

重庆小田溪秦墓出土玉觽2件,一件玉质呈白色,长41厘米、高1.3厘米、厚0.3厘米,端为龙首形,尾部呈锥状,龙首有黄色沁;

另一件呈凤鸟形,凤鸟首部有双孔,因受沁呈棕褐色,长10.6厘米、宽2.9厘米、厚0.4厘米,通体光素无纹。

玉玦《史记》记载,“鸿门宴”上“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示者三”,可见玦作佩饰用。

玉玦在陕西、河南、湖南秦墓中多有出土,如河南泌阳秦墓出土玉玦呈黄白色质地较粗糙,外径2.7厘米、内径0.8厘米厚0.4厘米。

凤鸟形佩HEB省易县燕下都高陌村秦墓出土鸟形玉佩1件,呈浅灰绿色,光亮透明,透雕作昂首状,长尾竖立呈立鸟形,长4.85厘米;

重庆小田溪秦墓M12出土双凤形玉佩1件,长8厘米、宽4厘米、厚0.5厘米,玉质呈白色,有黄褐色沁斑,透雕作双凤鸟相背状,凤身曲张,如翩翩飞蝶,造型生动活泼。

秦代玉器弧形饰:2003年,陕西长安潘家庄189号秦墓(2)出土弧形饰1件,呈长方弧形,侧视作拱形,正面中部高浮雕一回首螭虎,其两侧各雕一兽面纹。整器边缘均饰一周带有直线边的陶纹,左右两侧中部各钻一孔,背面光素无纹;长4.2厘米、宽2.9厘米、厚0.4厘米。

秦代玉器玉具剑:玉剑饰起源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晚期。到了东周时期,玉剑饰的数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陆续出现了装饰剑身的玉剑首、玉剑格,装饰剑鞘的玉剑璣、玉剑珌四种玉饰,或称玉具剑,刘向《说苑·反质篇》谓:“经侯往适魏太子,左带玉具剑。”可见战国时期即有此名称。

东周时的玉剑饰仅有零星发现,秦代玉剑饰在多座墓葬中均有发现,且个别墓葬所出剑饰种类齐全。

剑首为镶嵌在剑柄顶端的装饰品,呈扁圆形,多镂雕有纹饰。西安秦墓出土的玉剑首为圆形,如西安潘家庄墓M154出土的玉剑首正面大于背面,正面中心内凹呈漏斗状,阴刻柿蒂纹,四周有勾连云纹,背面直径小于正面,周边阴刻变体蟠虺纹,中部突起有两个对钻之隧孔,斜面上阴刻两圈阴线。

HUN省CS市左家塘1号秦墓1出土的玉剑首,直径4厘米、厚0.6厘米,呈灰白色,表面有深绿色沁蚀,体扁圆;表面纹饰分为内外两区,内区为勾连云纹,外区为突起的涡纹,背面正中有阴刻圆形沟槽;简报云玉剑首“上刻变形云纹”,实为勾连谷纹。

重庆小田溪秦墓亦有此类玉剑首出土,玉呈白色,其中12号秦墓出土的玉剑首因受沁有褐色斑。

巴蜀地区剑首正面亦多有四角星纹、涡纹和谷纹等,背面有环槽及多个斜向圆孔,较厚。《考工记·桃氏》先郑注:“茎谓剑夹,人所谓,镡以上也。”《汉书·匈奴传》颜注“镡,剑口旁横出者也。”镡即通称之剑格。剑格侧视呈蝙蝠形,俯视近椭菱形,有素面或饰夔纹、饕餮纹等装饰。如西安潘家庄秦墓M154出土剑格,青玉质,近蝙蝠形,中空,格面饰有变形要纹;宽4.8厘米、高1.5厘米、厚1.6厘米。

2002年,CQ市小田溪秦墓M12出土玉剑格,宽448厘米、高2.2厘米、厚2厘米,素面,侧视呈山形,俯视呈菱形,中脊突起,纳剑茎孔呈椭方形。

汉书·匈奴传》颜注:“卫,剑鼻也。……卫字本作璏,其音同耳。”《广雅·释器》:谓之鼻。”《说文》:“璏,剑鼻玉也。”璏即附于剑鞘中部用以穿剑带之纽。其平面呈长方形,后面有长方形仓孔,用以穿系腰带,正面多饰有谷纹、网格纹等。

如长沙左家塘秦墓所出玉剑璏,饰勾连谷纹。2002年CQ市小田溪秦墓M12出土的玉剑(M12:108)呈条形,一端下弧背有长方形仓,正面有两组竖向的凹弦纹,长5.7厘米、宽1.8厘米、厚1.9厘米,该墓群M22也出土一件此类玉剑璏,宽4.8厘米、高2.2厘米、厚0.2厘米;

西安潘家庄秦墓M189出土玉剑,呈长方形,背面有穿,顶面两端出檐,饰有卷云纹,长5.5厘米、宽2厘米。

《淮南子·修务训》高注:“摽,刀削(鞘)末铜也。”《说文·木部》:“標,木杪也。”《荀子·赋篇》杨注:“剽,末也。”《说文·金部》作镖。可见摽为鞘末的包尾,本以铜材制作,玉具剑则以玉制作。珌一般外轮廓近似梯形,中部厚,上端中部钻一较大孔,两侧各有一小孔,斜向穿透,用以接鞘。

如西安潘家庄秦墓M154出土玉珌,体近梯形,顶有三孔相通,侧面饰变形夔纹,长5.0厘米、宽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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